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題 - 安易免費財務軟件交流論壇 (http://m.gangyx.cn/bbs/index.asp) -- 財務專業知識交流 (http://m.gangyx.cn/bbs/list.asp?boardid=10)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文中紅字為新法原文,黑字為條例原文,蘭字為個人學習筆記,我的學習重點放在了第一章和第二章。 (http://m.gangyx.cn/bbs/dispbbs.asp?boardid=10&id=14731) |
-- 作者:LZQ -- 發布時間:2008/7/10 13:33:24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文中紅字為新法原文,黑字為條例原文,蘭字為個人學習筆記,我的學習重點放在了第一章和第二章。 筆記基礎是會計視野社區ljw883383朋友提供的對照表,在此表示感謝。文中紅字為新法原文,黑字為條例原文,蘭字為個人學習筆記,我的學習重點放在了第一章和第二章。本人較懶,舊法及新準則的多數規定全憑日常記憶,沒有細翻原文,錯誤之處還望大家批評指正。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目錄國務院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2007年12月11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適用本法。 看到合伙企業,就想到了新合伙企業法中新增加的類型有限合伙,合伙企業法規定: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它所得,按國家有關稅收規定,由合伙分別繳納所得稅。問題來了,有限合伙企業里面的法人的所得稅怎么交呢?自己也有一些想法,改天開一貼和大家探討一下。 第二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所稱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成立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 第二條 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 本法所稱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 后半段實際是遵循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其主要目的在于防止企業避稅。但這里面仍存在一些問題,該原則似乎只規范了注冊地在國外的企業,國內企業如果注冊地與實際管理機構不致的話,按新法第五十條的規定還應該在注冊地納稅,這就又給注冊地籌劃帶來了空間,盡管新法基本上削弱了地區稅收優惠而強調行業稅收優惠,但地區優惠的影子還是存在的,法29條就可見一斑。 本法所稱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 第三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條所稱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包括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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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LZQ -- 發布時間:2008/7/10 13:36:30 -- 第二章 應納稅所得額一般規定 第九條 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表面看是權責發生制,但再看后面的條文,收入權責發生制,支出收付實現制的成分還是大呀。 第五條 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與56號文件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順序有很差別,過了07年,56號文件忘得越干凈越好。 第十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所稱虧損,是指企業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本條例的規定將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和各項扣除后小于零的數額。 此條我覺得有所變化,通常來講我們所說的虧損應該是企業年度納稅申報表中負值的應納稅所得額,但56號文件規定,納稅申報表主表的應納稅所得額如果為負值的話填0。也就是說,如果企業年度經營虧損的話,從年度納稅申報表中根本看不出虧損額,這以后怎么彌補?此條與56號文件的區別,我再舉個例子,如果一個企業收入減各項扣除后余額10W,其中國債利息收入30W,那這個企 |
-- 作者:LZQ -- 發布時間:2008/7/10 13:39:33 -- 十八條 企業發生的支出應當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資本性支出應當分期扣除或者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不征稅收入,只有新法第七條的那三項。不包括免稅收入。 企業所得稅、進項稅,沒有提到企業實際繳納的增值稅。 這里面只列舉了部分了財產損失,無形資產、投資、現金的損失都沒有提到。 第三十四條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 取消了計稅工資制度 決定一個企業工資總額因素應該有三個:人數、工資項目、項目金額。哪些人、哪些項目、金額多少算是合理,估計還要總局明示呀。 以后需要注意的是超標準的三險一金是計入工資呢還是不予扣除,舊法對此有不同的規定。 與新準則趨同,只能是期間,之前和之后的借款費用都應該費用化。 蘭字內容可與金融企業沒有關系,而且可扣除的利息支出還沒有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限制,很寬松,但此條與今年出臺的財稅2007 80號文件有差異呀。 14%據實扣除了。有疑問的是:1、福利費的開支范圍,按會計上的規定,大多數企業就只有職工生活困難補助、醫療費或醫療保險了,內容太少,過年發點福利,有發票難道也進工資?2、以前年度結余的稅務處理。 總之無論是新發生計入成本費用的,還是動用以前年度的結余,以后稅務機關一定會嚴格控制企業職工福利費的使用。 這條是新東西,另外,同樣存在福利費的疑問。 此條其實是嚴了,說是控制公款吃喝和個人消費,其實絕大多數民營企業是能少請一頓就少請一頓呀。 這條好,比例大了,業務宣傳費也可以結轉了。 終于見到一條可以提取的了。 沒有限額了,但要:符合常規、正常的、必要的。 第五十條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就其中國境外總機構發生的與該機構、場所生產經營有關的費用,能夠提供總機構出具的費用匯集范圍、定額、分配依據和方法等證明文件,并合理分攤的,準予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