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題 - 安易免費財務軟件交流論壇 (http://m.gangyx.cn/bbs/index.asp) -- 財務專業知識交流 (http://m.gangyx.cn/bbs/list.asp?boardid=10) ---- 最高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3 (http://m.gangyx.cn/bbs/dispbbs.asp?boardid=10&id=15403) |
-- 作者:guicpa -- 發布時間:2008/8/14 16:07:53 -- 最高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3 虛假出資、抽逃出資案(刑法第159條) 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給公司、股東、債權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累計數額在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 2、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資不抵債或者無法正常經營的; 2公司發起人、股東合謀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的; 3因虛假出資、抽逃出資,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的; 4利用虛假出資、抽逃出資所得資金進行違法活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