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題 - 安易免費財務軟件交流論壇 (http://m.gangyx.cn/bbs/index.asp) -- 財務專業知識交流 (http://m.gangyx.cn/bbs/list.asp?boardid=10) ---- 新增值稅細則大約有八大變化(zhuan) (http://m.gangyx.cn/bbs/dispbbs.asp?boardid=10&id=19133) |
-- 作者:森林神仙 -- 發布時間:2009/3/4 19:19:04 -- 新增值稅細則大約有八大變化(zhuan) 一、征稅范圍 (一) 、混合銷售 新細則:第六條 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貨物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并根據其銷售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一)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的行為;(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原細則:第五條納稅人的銷售行為是否屬于混合銷售行為,由國家稅務總局所屬征收機關確定。 變化:未分別核算的,原來由國稅機關確定改為國稅與地稅機關聯合確定。 |
-- 作者:森林神仙 -- 發布時間:2009/3/4 19:19:25 -- (一) 兼營行為 新細則:第七條 納稅人兼營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應分別核算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營業額;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 原細則: 第六條 納稅人兼營非應稅勞務的,應分別核算貨物或應稅勞務和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不分別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核算的,其非應稅勞務應與貨物或應稅勞務一并征收增值稅。 變化:未分別核算的,原來統一征收增值稅改為分別核定增值稅和營業稅兩種。 |
-- 作者:森林神仙 -- 發布時間:2009/3/4 19:19:47 -- 一、 征收方式 (一) 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 新細則第二十八條: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為: 2、 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原細則:第二十四條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 。ㄒ唬⿵氖仑浳锷a或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下的: 。ǘ⿵氖仑浳锱l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下的。 變化:工業企業銷售額由100萬元降為50萬元;商企銷售額由180萬元降為100萬元。 |
-- 作者:森林神仙 -- 發布時間:2009/3/4 19:20:06 -- (一) 征收率 新條例:第十二條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為3%。 原條例:第十二條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征收率為6%。其它文件中商企為4%。 變化:征收率由6%(4%)統一降為3%。 |
-- 作者:森林神仙 -- 發布時間:2009/3/4 19:20:31 -- 三、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第十九條 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四)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新增)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五)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新增)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 |
-- 作者:森林神仙 -- 發布時間:2009/3/4 19:21:03 -- 四、 計稅依據 (一) 、銷項稅額 1、價外費用: 第十二條
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新增)滯納金、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 |
-- 作者:森林神仙 -- 發布時間:2009/3/4 19:21:21 -- 四、 計稅依據 (一) 、銷項稅額 1、價外費用: 第十二條
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新增)滯納金、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 |
-- 作者:森林神仙 -- 發布時間:2009/3/4 19:21:42 -- (一) 進項稅額 1、基本規定:增值稅轉型后,購進固定資產(設備等動產)可以抵扣;購進固定資產(房屋、構筑物及其他土地附著物等不動產)相應的進項不可抵扣。 2、特殊規定: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3、設備同時用于應稅項目與非應稅項目時的處理,轉出進項的公式為: 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
-- 作者:森林神仙 -- 發布時間:2009/3/4 19:22:04 -- 四、 納稅期限 第二十三條 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
-- 作者:森林神仙 -- 發布時間:2009/3/4 19:22:42 -- 四、 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 1、已抵扣過增值稅進項的固定資產(動產類),外售時按售價與適用稅率征稅。 《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 2、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下同)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 注意:已使用過的未抵扣增值稅銷項的固定資產,售價低于原值不再免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