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題 - 安易免費財務軟件交流論壇 (http://m.gangyx.cn/bbs/index.asp) -- 財務專業知識交流 (http://m.gangyx.cn/bbs/list.asp?boardid=10) ---- 國稅函〔2009〕46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激勵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http://m.gangyx.cn/bbs/dispbbs.asp?boardid=10&id=24982) |
-- 作者:iabc3000 -- 發布時間:2009/9/3 21:48:17 -- 國稅函〔2009〕46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激勵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一、涉及的相關文件:
1、國稅發〔1998〕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認購股票等有價證券而從雇主取得折扣或補貼收入有關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2、財稅〔2005〕35號《關于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3、財稅[2005]102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的通知 4、國稅函[2006]90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股票期權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5、財稅〔2009〕5號《關于股票增值權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6、財稅[2009]40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股票期權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7、國稅函〔2009〕46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激勵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8、國資發分配[2006]175號關于印發《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的通知 |
-- 作者:iabc3000 -- 發布時間:2009/9/3 21:48:37 -- 二、幾個概念: 1、股票增值權:被授權人獲取的收益,是由上市公司根據授權日與行權日股票差價乘以被授權股數,直接向被授權人支付的現金。 2、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按照股權激勵計劃約定的條件,授予公司員工一定數量本公司的股票。 3、股票期權: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規定的程序授予本公司及其控股企業員工的一項權利,該權利允許被授權員工在未來時間內以某一特定價格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 4、授予價或施權價:即根據股票期權計劃可以購買股票的價格,一般為股票期權授予日的市場價格或該價格的折扣價格,也可以是按照事先設定的計算方法約定的價格。 5、授予日、授權日:是指公司授予員工上述權利的日期。 6、行權日、購買日:員工根據股票期權計劃選擇購買股票的當日。 7、一次:員工以在一個公歷月份中取得的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 三、涉及個稅的稅目: 1、工資、薪金所得: 2、財產轉讓所得:員工將行權后的股票再轉讓時獲得的高于購買日公平市場價的差額 3、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員工因擁有股權而參與企業稅后利潤分配取得的所得。 |
-- 作者:iabc3000 -- 發布時間:2009/9/3 21:48:54 -- 四、公式: 1、股票增值權某次行權應納稅所得額=(行權日股票價格-授權日股票價格)×行權股票份數。 2、限制性股票應納稅所得額=(股票登記日股票市價+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實際支付的資金總額×(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獲取的限制性股票總份數) 3、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行權股票的每股市場價-員工取得該股票期權支付的每股施權價)×股票數量 4、應納稅額=(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規定月份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規定月份數 5、應納稅款=(本納稅年度內取得的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應納稅所得額÷規定月份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規定月份數-本納稅年度內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累計已納稅款 6、規定月份數=∑各次或各項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與該次或該項所得境內工作期間月份數的乘積/∑各次或各項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 |
-- 作者:iabc3000 -- 發布時間:2009/9/3 21:49:19 -- 五、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股票增值權:上市公司向被授權人兌現股票增值權所得的日期。 2、限制性股票:每一批次限制性股票解禁的日期。 3、股票期權:多環節有可能產生納稅義務,一般為行權時。 六、股票期權涉及的幾個環節: 1、授予時;一般不作為應稅所得征稅,但部分股票期權在授權時即約定可以轉讓,且在境內或境外存在公開市場及掛牌價格的,應征稅。 2、行權日之前(等待期):將股票期權轉讓的,以股票期權的轉讓凈收入,作為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但轉讓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所取得的所得,屬于財產轉讓所得。 3、行權時: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取得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后,實際行使該股票期權購買股票時,不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4、行權后:行權后的股票再轉讓時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的征免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5、持有股權期:員工因擁有股權而參與企業稅后利潤分配取得的所得,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對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現行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
-- 作者:iabc3000 -- 發布時間:2009/9/3 21:49:31 -- 五、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股票增值權:上市公司向被授權人兌現股票增值權所得的日期。 2、限制性股票:每一批次限制性股票解禁的日期。 3、股票期權:多環節有可能產生納稅義務,一般為行權時。 六、股票期權涉及的幾個環節: 1、授予時;一般不作為應稅所得征稅,但部分股票期權在授權時即約定可以轉讓,且在境內或境外存在公開市場及掛牌價格的,應征稅。 2、行權日之前(等待期):將股票期權轉讓的,以股票期權的轉讓凈收入,作為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但轉讓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所取得的所得,屬于財產轉讓所得。 3、行權時: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取得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后,實際行使該股票期權購買股票時,不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4、行權后:行權后的股票再轉讓時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的征免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5、持有股權期:員工因擁有股權而參與企業稅后利潤分配取得的所得,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對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現行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
-- 作者:iabc3000 -- 發布時間:2009/9/3 21:49:49 -- 七、報送資料的要求: 1、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實施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計劃的境內企業,應在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計劃實施之前,將企業的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計劃或實施方案、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協議書、授權通知書等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應在員工行權之前,將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行權通知書和行權調整通知書等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2、限制性股票:實施限制性股票計劃的境內上市公司,應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境外為證券登記托管機構)進行股票登記、并經上市公司公示后15日內,將本公司限制性股票計劃或實施方案、協議書、授權通知書、股票登記日期及當日收盤價、禁售期限和股權激勵人員名單等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境外上市公司的境內機構,應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境外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中(外)文資料備案。 3、扣繳義務人和自行申報納稅的個人在代扣代繳稅款或申報納稅時,應在稅法規定的納稅申報期限內,將個人接受或轉讓的股權以及認購的股票情況(包括種類、數量、施權價格、行權價格、市場價格、轉讓價格等) 、股權激勵人員名單、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等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
-- 作者:iabc3000 -- 發布時間:2009/9/3 21:50:05 -- 八、公式適用范圍: 1、適用于上市公司(含所屬分支機構)和上市公司控股企業的員工,其中上市公司占控股企業股份比例最低為30%(間接控股限于上市公司對二級子公司的持股)。間接持股比例,按各層持股比例相乘計算,上市公司對一級子公司持股比例超過50%的,按100%計算。 2、不適用本通知規定的優惠計稅方法,直接計入個人當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1)除本條第(一)項規定之外的集團公司、非上市公司員工取得的股權激勵所得; 2)公司上市之前設立股權激勵計劃,待公司上市后取得的股權激勵所得; 3)上市公司未按照本通知第五條規定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報備有關資料的。 九、特殊規定: 1、員工從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和沒有扣繳義務人的,該個人應在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納稅申報期限內自行申報繳納稅款,其它情況為扣繳納稅。 2、月份數長于12個月的,按12個月計算。 3、對上市公司高管人員取得股票期權在行權時,納稅確有困難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可自其股票期權行權之日起,在不超過6個月的期限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其他股權激勵方式參照本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