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題 - 安易免費財務軟件交流論壇 (http://m.gangyx.cn/bbs/index.asp) -- 財務專業知識交流 (http://m.gangyx.cn/bbs/list.asp?boardid=10) ---- 居民企業與非居民企業 (http://m.gangyx.cn/bbs/dispbbs.asp?boardid=10&id=40124) |
-- 作者:chinafish -- 發布時間:2013/6/28 10:23:50 -- 居民企業與非居民企業 (一)居民企業 稅法規定: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這里主要分兩種情況,一是將在我國境內依法注冊成立的企業認定為居民企業;二是將在外國依法注冊成立但其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也認定為居民企業。第二種情況主要針對的是一些特殊企業行為。一些企業往往為了規避所在地國家稅收或轉移稅收負擔,通常在低稅率地區或避稅地注冊成立基地公司,人為地選擇注冊地以達到規避稅負的目的。為此,稅法采用了實際管理機構認定標準,規定對在外國(地區)注冊的企業、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也認定為居民企業,須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從而保證我國稅收利益不受損害。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成立的企業,參照適用上述規定。 居民企業相關管理規定: 1、企業登記注冊地,是指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登記注冊的住所地。 (1)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包括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 (2)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的企業,包括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 2、實際管理機構,是指對企業的生產經營、人員、賬務、財產等實施實質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機構。對于實際管理機構的判斷,應當遵循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 境外中資企業,是指由中國境內的企業或企業集團作為主要控股投資者,在境外依據外國(地區)法律注冊成立的企業。但是,境外中資企業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應判定其為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居民企業(以下簡稱非境內注冊居民企業): (1)企業負責實施日常生產經營管理運作的高層管理人員及其高層管理部門履行職責的場所主要位于中國境內; (2)企業的財務決策(如借款、放款、融資、財務風險管理等)和人事決策(如任命、解聘和薪酬等)由位于中國境內的機構或人員決定,或需要得到位于中國境內的機構或人員批準; (3)企業的主要財產、會計賬簿、公司印章、董事會和股東會議紀要檔案等位于或存放于中國境內; (4)企業1/2(含)以上有投票權的董事或高層管理人員經常居住于中國境內。 盡管非境內注冊居民企業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但是,其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的企業,稅收法律地位不變,仍屬于外商投資企業。境外中資企業被判定為非境內注冊居民企業的,不視為受控外國企業,但其所控制的其他受控外國企業仍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稅務處理。 (二)非居民企業 稅法規定: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具體分為兩種情況: 一是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是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成立的企業,參照適用上述規定。 非居民企業相關管理規定: 1、機構、場所,是指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包括:(1)管理機構、營業機構、辦事機構;(2)工廠、農場、開采自然資源的場所;(3)提供勞務的場所;(4)從事建筑、安裝、裝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業的場所;(5)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 非居民企業委托營業代理人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包括委托單位或者個人經常代其簽訂合同,或者儲存、交付貨物等,該營業代理人視為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 2、實際聯系,是指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擁有據以取得所得的股權、債權,以及擁有、管理、控制據以取得所得的財產等。 3、非居民企業就其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一般實行源泉扣繳,以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稅款由扣繳義務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時,從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的款項中扣繳。 對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取得工程作業和勞務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稅務機關可以指定工程價款或者勞務費的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 (三)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 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合伙企業法有關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股東承擔無限責任,個人財產和企業財產無法明確區分,并且企業沒有法人資格,為避免重復征稅,所以稅法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 由于新合伙企業法中允許法人入伙投資,所以,針對這種情況,國家規定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應實行“先分后稅”辦法繳稅。即合伙人是企業法人和其他組織時,應繳納企業所得稅,其所得包括合伙企業分配給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業當年留存的所得(利潤)。具體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以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2)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協商決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3)協商不成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實繳出資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4)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數量平均計算每個合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 (5)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伙人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不得用合伙企業的虧損抵減其盈利。 【例7-2】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判定居民企業的標準有( )。 A登記注冊地標準 B所得來源地標準 C經營行為實際發生地標準 D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標準 【解析】正確答案是AD。根據規定,判定居民企業的標準有登記注冊地和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標準。 |
-- 作者:種下夢想 -- 發布時間:2014/10/24 16:50:30 -- 最簡單方法90天/18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