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題 - 安易免費財務軟件交流論壇 (http://m.gangyx.cn/bbs/index.asp) -- 財務專業知識交流 (http://m.gangyx.cn/bbs/list.asp?boardid=10) ---- 股東向企業借款跨年歸還按再投資處理 (http://m.gangyx.cn/bbs/dispbbs.asp?boardid=10&id=40678) |
-- 作者:geyhyl2013 -- 發布時間:2013/9/22 14:26:40 -- 股東向企業借款跨年歸還按再投資處理 】 A公司注冊資金1000萬元中,投資者張某持有50%的股份,投資成本500萬元。2006年初,張某急需資金,從公司借出資金200萬元,并約定于1年之后償還。但當年末張某因資金緊張并未歸還,直到2008年才歸還該筆借款,并于當年將公司股權出售,出售價款800萬元。張某應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根據規定,年末未歸還借款應征收個人所得稅!敦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3〕158號)第二條規定,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后既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該文件是為了封堵企業個人股東名為借款實為分紅的“稅收籌劃”。2007年,主管稅務機關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征收張某個人所得稅200×20%=40(萬元)。 財稅〔2003〕158號文件規定對于個人投資者年終借款未還征收個人所得稅,但是對于征稅之后投資者再次歸還借款應當如何處理并沒有說明。張某2008年將所持公司全部股權以800萬元出售,向稅務機關申報“財產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800-500)×20%=60(萬元)。這樣計算,張某投資前后顯然多繳納了個人所得稅。其實際并未獲得紅利所得,該如何計算納稅呢? 歸還借款可視為再投資處理。筆者認為,投資者張某償還的200萬元因為已經征稅,視作增加投資成本為宜,張某償還該借款時股權投本成本變更為200+500=700(萬元),而不是原投資成本500萬元。張某應就“財產轉讓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800-700)×20%=20(萬元)。 如果張某在2006年度終了償還該借款,則2007年初無須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40萬元。之后,“財產轉讓所得”應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800-500)×20%=60(萬元)。 如果該股東低于原投資成本與償債金額之和處置股權,則低于部分的損失是無法抵補的。假設張某以600萬元將該股權出售,財產轉讓所得為600-700=-100(萬元)。如果張某在2006年度終了償還該借款,則“財產轉讓所得”應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600-500)×20%=20(萬元)。 如果股東在處置該股權之后償還借款,損失更大。比如,張某在處置股權時仍未償還借款,則不能視為再投資,投資成本仍是500萬元。假設張某仍以600萬元將該股權出售,則“財產轉讓所得”應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600-500)×20%=20(萬元)。股東在處置股權后償還借款,因為該股東已經不再享有企業股權,增加的投資成本無法得以扣除。 如果張某未轉讓該股權,那么在公司注銷清算分得剩余資產時,個人所得稅處理同上處理為宜。 從以上分析可知,股東從企業借款年終未還存在一系列稅務風險,企業需規范操作,合法經營。 |
-- 作者:易思迪 -- 發布時間:2014/7/1 17:38:31 -- 很實用,學習了,謝謝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