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ress id="thnfp"></address>

    <address id="thnfp"><th id="thnfp"><progress id="thnfp"></progress></th></address>
    <listing id="thnfp"><nobr id="thnfp"><meter id="thnfp"></meter></nobr></listing>
    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題

    -  安易免費財務軟件交流論壇  (http://m.gangyx.cn/bbs/index.asp)
    --  財務專業知識交流  (http://m.gangyx.cn/bbs/list.asp?boardid=10)
    ----  [轉帖]12366熱線二月熱點問題  (http://m.gangyx.cn/bbs/dispbbs.asp?boardid=10&id=46151)

    --  作者:ling
    --  發布時間:2017/3/21 15:41:00
    --  [轉帖]12366熱線二月熱點問題

    問題一 納稅人出售土地如何征收增值稅?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銷售無形資產 銷售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業務活動。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實物形態,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包括技術、商標、著作權、商譽、自然資源使用權和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自然資源使用權,包括土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取水權和其他自然資源使用權。

    因此,納稅人出售土地屬于轉讓土地使用權,應按照銷售無形資產征收增值稅。


    --  作者:ling
    --  發布時間:2017/3/21 15:41:13
    --  

    問題二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2015430日前購入在建工程,于51日后銷售的,可否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扣除土地價款后按照5%征收率計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以接盤等形式購入未完工的房地產項目繼續開發后,以自己的名義立項銷售的,屬于本辦法規定的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稅。一經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36個月內不得變更為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不得扣除對應的土地價款。

    房地產老項目,是指:

    (一)《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430日前的房地產項目;

    (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未注明合同開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4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因此,符合房地產老項目的條件,房地產企業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稅。一經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36個月內不得變更為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  作者:ling
    --  發布時間:2017/3/21 15:41:24
    --  

    問題三 有線電視基本收視費是否免征增值稅?

    答:根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5號)規定,201411日至20161231日,對廣播電視運營服務企業收取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和農村有線電視基本收視費,免征增值稅。

    因此,自201411日至20161231日,對廣播電視運營服務企業收取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和農村有線電視基本收視費,免征增值稅。目前,暫未接到后續政策。


    --  作者:ling
    --  發布時間:2017/3/21 15:41:37
    --  

    問題四 公司要把鍋爐房和內部設備整體出租出去,包括房屋和鍋爐等各種設備,那么請問給對方開具發票時是把房屋和設備放一起按不動產開發票?還是把房屋和設備分開,房屋按不動產開發票、設備按動產開發票?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納稅人兼營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

    經營租賃服務,是指在約定時間內將有形動產或者不動產轉讓他人使用且租賃物所有權不變更的業務活動。按照標的物的不同,經營租賃服務可分為有形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和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

    因此,納稅人同時出租不動產和動產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征收率,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


    --  作者:ling
    --  發布時間:2017/3/21 15:41:47
    --  

    問題五 增值稅專用發票在郵寄時丟失,未認證抵扣,如何處理?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化增值稅發票領用和使用程序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9號)規定,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可憑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已報稅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和《證明單》留存備查。

    因此,您可根據丟失發票的聯次,依據相關政策規定進行處理。


    --  作者:ling
    --  發布時間:2017/3/21 15:42:00
    --  

    問題六 營改增前提供建筑服務已交營業稅,發票未開,是不是20161231日以后沒法再補開發票了?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納稅人在地稅機關已申報營業稅未開具發票,201651日以后需要補開發票的,可于20161231日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此,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在20164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的預收款,未開具營業稅發票的,不受20161231日的限制。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需要在20161231日前補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  作者:ling
    --  發布時間:2017/3/21 15:42:12
    --  

    問題七 保險公司向保險代理人支付傭金,如何代開發票?如何代扣增值稅?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保險代理人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5號)規定,接受稅務機關委托代征稅款的保險企業,向個人保險代理人支付傭金費用后,可代個人保險代理人統一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匯總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

    保險企業代個人保險代理人申請匯總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向主管國稅機關出具個人保險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付款時間、付款金額、代征稅款的詳細清單。

    保險企業應將個人保險代理人的詳細信息,作為代開增值稅發票的清單,隨發票入賬。


    --  作者:ling
    --  發布時間:2017/3/21 15:42:24
    --  
     問題八 營改增后的小規模納稅人公司采取預收款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不可以在預收款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可不可以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增值稅納稅義務、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3萬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其他個人采取預收款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預收租金收入,可在預收款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

    因此,納稅人以預收款方式提供租賃服務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或者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的免征增值稅。其他個人采取預收款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預收租金收入,可在預收款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


    --  作者:ling
    --  發布時間:2017/3/21 15:42:36
    --  
    問題九 企業實際發生的費用,2016年未取得發票,2017年匯算清繳前取得發票可以稅前扣除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規定,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因此,企業在匯算清繳前取得費用發票,可以于2017年匯算清繳時做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  作者:ling
    --  發布時間:2017/3/21 15:42:50
    --  

    問題十 外貿出口公司,每筆的出口業務退稅時間有限制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規定,企業當月出口的貨物須在次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將適用退(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銷售額填報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免稅貨物銷售額”欄。企業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收齊有關憑證,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免退稅申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的,企業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期以外的其他時間也可辦理免退稅申報。逾期的,企業不得申報免退稅。

    因此,企業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收齊有關憑證,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貨物免免退稅申報。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