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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薦]第四章 財政法律制度 (http://m.gangyx.cn/bbs/dispbbs.asp?boardid=18&id=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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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麻村019
-- 發布時間:2015/4/30 16:30:23
-- [推薦]第四章 財政法律制度
第一節 預算法律制度
☆考點總結
一、預算法律制度的構成
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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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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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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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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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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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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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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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財政法的體系中處于核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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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法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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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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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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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麻村019
-- 發布時間:2015/4/30 16: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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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家預算
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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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力保證作用、調節制約作用、反映監督作用(單、多、判要能準確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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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次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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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政府一級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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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分五級: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市(自治州),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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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多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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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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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預算由中央各部門(含直屬單位)的預算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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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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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預算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預算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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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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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預算是由本級政府預算和匯總的下一級總預算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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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單位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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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部門所屬各單位預算組成。
部門預算是一項綜合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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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麻村019
-- 發布時間:2015/4/30 16: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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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預算管理的職權(★★★必考)
各級人民
代表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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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權、批準權、變更撤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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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人大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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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權、審批權、撤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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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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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預算的鄉、民族鄉、鎮,因不設立人大常委會,所以人大的職權中還包括由人大常委會行使的監督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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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審查權:高級可以審查低級,人大審兩頭,常委會審中間
對于批準權:各級批各級的
對于撤銷權:按級別依次撤銷不能越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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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財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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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權、執行權、提案權、報告權(具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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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門、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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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執行本部門、本單位預算、決算草案;
按照國家規定上繳預算收入,安排預算支出;
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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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麻村019
-- 發布時間:2015/4/30 16: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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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多選)
預算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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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來源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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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收入;依照規定應當上繳的國有資產收益;專項收入;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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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分享程度
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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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預算收入、地方預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預算共享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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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
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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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內容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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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經濟建設支出、事業發展支出、國家管理費用支出、國防支出、各項補貼支出、其他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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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級次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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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預算支出、地方預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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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麻村019
-- 發布時間:2015/4/30 16: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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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預算組織程序
四個環節:編制、審批、執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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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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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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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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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編制依據
(多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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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預算和地方各級政府預算:參照上一年預算執行情況和本年度收支預測進行編制。
各部門各單位:參照本部門、本單位上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本年度預算收支變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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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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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會
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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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預算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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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級政府預算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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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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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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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政府、各級政府財政部門、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國家金庫、各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多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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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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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原因
(多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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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增加支出
⑵減少收入
⑶總支出超過總收入
⑷原批準的預算中舉借債務的數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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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調整的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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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預算調整方案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批。
鄉、民族鄉、鎮政府預算調整方案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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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麻村019
-- 發布時間:2015/4/30 16: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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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決算
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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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決算草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和批準。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財政部門編制本級決算草案——本級人大常委員會審查和批準。
鄉、民族鄉、鎮政府編制本級決算草案,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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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麻村019
-- 發布時間:2015/4/30 16: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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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預決算的監督
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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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中央和地方預算、決算進行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本級和下級政府預算、決算進行監督。
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對本級預算、決算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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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門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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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審計機關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對本級各部門和下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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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麻村019
-- 發布時間:2015/4/30 16: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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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政府采購法律制度
☆考點總結
政府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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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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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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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注意】國有企業、私營企業、集體企業都不屬于政府采購的主體范圍(多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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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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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資金為財政性資金=財政預算資金+預算外資金+財政資金相配套的單位自籌資金(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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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購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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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于中央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國務院確定并公布;
屬于地方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確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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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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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工程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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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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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透明原則、公平競爭原則、公正原則、誠實信用原則(三公一誠)(多選)
【注意】區分公平競爭原則和公正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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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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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節約財政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⑵強化宏觀調控;
⑶活躍市場經濟;
⑷推進反腐倡廉;
⑸保護民族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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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麻村019
-- 發布時間:2015/4/30 16: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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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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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相結合的執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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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
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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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購必須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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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實行集中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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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
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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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未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以自行采購,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購機構在委托范圍內代理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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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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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采購人、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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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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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向采購人提供貨物、工程或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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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條件: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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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代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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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認定的社會中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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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麻村019
-- 發布時間:2015/4/30 16: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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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方式★★(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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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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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
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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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不特定的供應商參加投標的方式,是政府采購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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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人不得將應當以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貨物或者服務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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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
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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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3家以上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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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采購:
⑴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范圍的供應商處采購的;
⑵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政府采購項目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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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性
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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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不少于3家的供應商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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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
⑴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⑵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⑶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
⑷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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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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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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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⑴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⑵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⑶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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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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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只考慮價格因素,要求采購人向3家以上供應商發出詢價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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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范圍:貨物規格、標準單一、現貨貨源充足而且價格變動幅度比較小的采購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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