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3日 來源:江蘇專員辦
近兩年來,江蘇專員辦在會計監督工作中,不斷完善和強化四項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出預防、警示和糾偏作用,會計監督成效得到進一步提高。
一、完善查前調查機制,發揮預警糾偏作用。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檢查的針對性,在財政部統一部署開展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前,江蘇專員辦充分運用查前調查啟動速度快、影響范圍廣的優勢,及時選取部分典型單位和代表性企業組織開展查前調查,再篩選出部分企業實施會計信息質量重點檢查。同時,對未被納入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名單的查前調查企業,針對調查情況下發整改意見和實施約談,指出問題,明確要求,充分發揮查前調查的預警糾偏作用。
二、完善重點分析機制,發揮事半功倍成效。會計監督檢查中,重點利用審計報告進行解剖分析,精準確定延伸檢查單位,深層次挖掘存在問題,功效明顯。如對某事務所分所2010年度審計報告進行分析篩選后,檢查人員準確鎖定重點延伸檢查對象,查處該所某審計客戶嚴重的應收賬款違規問題,并對相關注冊會計師提出行政處罰建議報部處理。
三、完善重大事項通報機制,發揮全面警示效應。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分析其行業特點及問題成因,并對具有普遍性的重要事項進行通報,在全省范圍內起到了警示效應。如檢查某單位發現的農村公路建設資金存在違規事項,江蘇專員辦及時進行通報,得到省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要求相關部門和單位結合公路收費清理工作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及時落實整改并進一步規范操作。
四、完善會計監督約談機制,發揮誡勉協助作用。江蘇專員辦制定并落實《會計監督約談辦法(試行)》,選取重點企業進行會計監督約談,既宣傳了財經法紀和財稅政策,發揮誡勉作用,支持企業更好發展,又有效地協助企業處理和解決難題,從而整體提升會計監督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