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修水縣財政局局長 胡 平
如何深化和鞏固“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構建治理“小金庫”的長效機制,從源頭上防范和杜絕“小金庫”問題的發生,遵循“標本兼治、糾建并舉”的原則,深入探討研究“小金庫”產生的根源,將“小金庫”納入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中,建立健全制度、管理和監督“三位一體”的長效防治機制,我認為加強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從源頭抓起,疏堵并舉,標本兼治
增強廣大干部群眾的制度意識,筑牢遵紀守法思想基礎,是構建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的重要任務,也是落實中央徹底消除“小金庫”目標的前提。為此,我們從加強教育入手,不斷提高領導干部和財務人員的遵紀守法觀念和廉潔從政意識,構建“不愿”設立“小金庫”的自律機制。
一是加強廉政教育。充分認識“小金庫”治理工作的艱巨性、長期性和重大意義,要求部門、單位的“一把手”在思想上認清“小金庫”的嚴重危害性,始終把治理工作列入議事日程。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形式,增強黨員干部的法治理念和制度意識,引導黨員干部帶頭學習、嚴格執行制度、自覺維護制度,養成嚴格按制度辦事的良好習慣。做到“三結合”。把思想政治和黨紀法規教育、正面示范和反面警示教育、激勵和誡勉教育結合起來,不斷拓寬教育的內容和形式,逐步建立教育的長效機制。
二是疏導和堵漏兩手抓。防治“小金庫”不僅要“堵”,更應先“疏”。一方面,針對現行財務制度不夠完善,完善相關辦法措施,增強實效性和合理性,引導資金在正常的渠道內良性循環,同時,合理合法解決職工的切身利益問題,從源頭上遏制“小金庫”現象。另一方面是堵塞漏洞,嚴防資金轉入“小金庫”。開展拉網式清查資產家底,不留死角,防止“隱性收入”流入“小金庫”。加強對收費項目、收費范圍、收費標準進行審核,防止違法收費形成“小金庫”。強化票據管理,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收費票據檔案管理工作制度,防止“白條”收費不入賬形成“小金庫”。
三是統籌兼顧,全面治理。制定“小金庫”治理重點檢查方案,把“小金庫”清查與規范津貼補貼、規范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管理、節約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強銀行賬戶監管,以及行政事業單位發票管理檢查、救災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檢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和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與財政監管、審計監督、稅務稽查等日常監管工作相結合,整體推進,綜合實施。同時,面向全社會持續開展“小金庫”治理的宣傳工作,提高制度的透明度和知曉率,營造人人知曉、個個遵守的良好氛圍。
二、重制度落實,監督前移,著力防范
狠抓遏制部門、單位“小金庫”的制度建設和落實,使“小金庫”監督的關口前移,不斷完善財政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從源頭上切斷“小金庫”的資金來源,防范“小金庫”的發生,構建“不能”設立“小金庫”的防范機制。
一是加強非稅收入監管。建立了“單位開票、銀行代收、財政統管、政府統籌”的政府非稅收入運行機制。全面推進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和票據改革,建立統一的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體系。構建全縣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信息系統平臺,規范和完善政府非稅收入收繳方式,規范執收行為,全面進行財政票據電子化改革。
二是完善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監管。按照“國家所有、政府分級監管、經營收益全部納入財政綜合預算統一管理”的原則,理順管理體制,整合資產運作,將資產與預算、財務、價值管理有效結合,建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監督和運營新機制,盤活國有資產,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三是嚴格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管理。加強預算單位銀行賬戶審批、備案管理制度,從嚴控制新開賬戶,對單位實有資金賬戶進行清理,能取消的堅決取消,能歸并的堅決歸并。進一步完善銀行賬戶管理信息系統,強化日常動態管理,實行國庫單一賬戶管理體系,確保財政性資金運行透明。
四是推進部門預算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深入推進部門預算改革,力爭到明年全縣所有預算單位全面實行部門預算。進一步科學制定定額標準,合理核定基本支出,細化預算編制,增強預算透明度,強化支出管理,嚴把項目支出預算關。擴大國庫集中支付范圍,全面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進一步完善“鄉財縣管”體制改革,將鄉鎮全部納入國庫集中收付改革的范圍,通過國庫集中收付系統對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的財政資金的運行情況進行實時監控,確保公共財政資金在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內高效透明運行。積極探索推行公務卡制度,力爭在近年內在我縣建立“使用方便、操作規范、信息透明、監控有力”的公務卡管理新機制,控制預算單位現金使用量。
五是深化“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改革。按照“收繳分離、罰繳分離、收支分離、收支脫鉤”的總體目標,繼續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進一步理順罰沒收入和收費管理秩序。對部門和單位收取的罰沒收入和收費收入,分別按不同情況,實行不同的收支管理辦法,切實規范執收執罰行為,促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執法。繼續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全縣各單位嚴格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對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費、罰沒收入等政府非稅收入,按規定納入了“收支兩條線”管理,接受財政部門的統一監管。
六是注重加強部門內部審計和單位控制力度。強化單位責任人的內控意識,從重點業務流程和過程著手,實行交叉控制,全面試行和推廣“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財務制度,逐步實行單位重大財務公開。明確部門、單位財務業務的職責分工和程序,管錢、管物、管賬人員進行相互制約,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杜絕產生“小金庫”的隱患。
七是規范津補貼發放工作。加強監管力度,嚴格按照關于加強機關工作人員津補貼發放管理的精神,實行“簽領承諾”制,即各鎮、各部門在領取文件時,必須簽名承諾“向領導匯報,組織學習,堅決執行”。明確“四不準”。明確各鄉鎮、各部門不準自行發放任何形式的津補貼、獎金和福利,不準自行提高津補貼標準和擴大實施范圍,不準發放有價證券和實物,不準以表彰先進的名義出臺獎勵政策和發放各類單項獎金。
八是出臺了《修水縣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及《修水縣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試行辦法》。專項資金的管理和撥付嚴格執行兩個“辦法”執行。所有專項資金由縣長“一支筆”審批,實行專賬管理,?顚S茫忾]運行;完善財政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制度,財政局會同監察、審計等部門對專項資金實行全程監督檢查,并跟蹤問效;加強重大項目預算、結算、決算及投資效益的審計,項目實施完畢后,主管部門進行績效考評。
三、嚴責任追究,落實“五制”,強力監控
對“小金庫”問題既要嚴查更要嚴懲,堅持經濟處罰、紀律處分與責任追究并重,處理人與事并重,嚴格責任追究,加大懲處力度,構建“不敢”設立“小金庫”的懲處機制。
一是嚴格落實“小金庫”責任追究制。縣紀委、監察局每年組織財政、審計等部門,對各部門各單位治理工作進行一次集中督導檢查,尤其是對自查自糾“零申報”、重點檢查“零問題”的鄉鎮和單位,進行重點檢查。強化對“小金庫”整改情況的監督檢查。治理工作堅持“依法依紀、寬嚴相濟”的原則,凡在規定時間內、自查自糾“小金庫”的處理從寬。對在治理工作中弄虛作假、壓案不查、對抗檢查、拒不糾正、銷毀證據、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從重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是嚴格落實治理“小金庫”連帶責任追究和處理處罰落實跟蹤制。對于在“小金庫”問題上監督管理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口管理部門要追究相應責任。對違反規定擅自為預算單位開設銀行賬戶提供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金融監管部門按有關法規進行相應處罰,同時,財政部門取消其為預算單位開戶資格;對為預算單位提供虛假經濟業務發票的賓館、超市等單位,稅務部門要根據有關規定從重處罰。建立處理處罰落實跟蹤制度。對問題較多、違規金額較大、情節性質較為嚴重的單位,對其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必要的跟蹤回訪。對未按處理處罰決定整改落實的單位和相關責任人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
三是嚴格落實禁設“小金庫”承諾保證制。簽訂防范和禁設“小金庫”承諾保證書,是“小金庫”治理長效機制的重要舉措。目前,我縣有98個單位提交了防范和杜絕“小金庫”承諾書。今后凡是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因職務變動的,均要重新簽訂防范和禁設“小金庫”承諾保證書。承諾保證今后不以任何理由批準、同意、授意設立“小金庫”。對前任領導期間設立“小金庫”的,一經發現,不制止、不糾正的,視同違反承諾。
四是嚴格落實“小金庫”舉報查處督辦制。建立和健全群眾舉報長效機制,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舉報電子信箱,拓寬群眾舉報渠道。健全舉報登記和查處督辦制度,做到有訪必接、有案必查。嚴肅查處頂風違紀問題,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對案件實行全程跟蹤督辦。認真執行舉報保密制度,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對于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依法依紀予以嚴懲。
五是嚴格落實治理“小金庫”監督管理責任制。充分認識“小金庫”問題的嚴重性、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進一步落實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和有關職能部門的責任,黨政主要領導要負總責。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把防治“小金庫”工作納入懲防體系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考核內容。由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對各行政事業單位的銀行賬戶開設、非稅收入管理、國有資產處置、票據使用和財務核算情況進行監督,加大對“小金庫”多發、易發、高發部門和行業的監督檢查力度,不斷完善和鞏固“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