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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討論]發給職工的通信費、交通費補貼、防暑降溫費、職工住房補貼或提租補貼,以及租 賃住房給職工住宿所發生的支出,能否直接稅前扣除?  (http://m.gangyx.cn/bbs/dispbbs.asp?boardid=9&id=38317)

    --  作者:akaychina
    --  發布時間:2012/8/28 14:28:58
    --  [討論]發給職工的通信費、交通費補貼、防暑降溫費、職工住房補貼或提租補貼,以及租 賃住房給職工住宿所發生的支出,能否直接稅前扣除?
    發給職工的通信費、交通費補貼、防暑降溫費、職工住房補貼或提租補貼,以及租 賃住房給職工住宿所發生的支出,能否直接稅前扣除?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 [2009]3 號)規定,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 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 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 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屬于《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 費。因此,發給職工的通信費、交通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住房補貼或提租補貼, 以及租賃住房給職工住宿所發生的支出均屬于職工福利費支出,應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范 疇。企業發生的上述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 14%的部分,準予扣除。
    --  作者:心木目
    --  發布時間:2012/10/5 15:09:51
    --  
    根據比例
    --  作者:zhxj0910
    --  發布時間:2012/12/21 14:29:27
    --  
    超過工資、薪金總額 14%的部分,準予扣除。學習了,謝謝啊
    --  作者:zkj8877
    --  發布時間:2012/12/31 23:50:40
    --  
    圖片點擊可在新窗口打開查看
    --  作者:玉兒
    --  發布時間:2013/1/17 23:23:57
    --  

    企業發生的上述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 14%的部分,準予扣除。第一次了解,很有用


    --  作者:simonwood
    --  發布時間:2013/4/9 15:33:23
    --  
    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 14%的部分,準予扣除。第一次了解,很有用
    --  作者:我愛如意
    --  發布時間:2013/5/7 20:34:53
    --  
    弱弱的問一下,這個(國稅函 [2009]3 號)規定,全國試用嗎?圖片點擊可在新窗口打開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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