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財政部日前頒布了新的企業會計準則,此準則的制定旨在規范企業為獲取職工提供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
以及其他相關支出的會計處理和信息披露,職工薪酬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職工福利費、各類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未參加社會統籌 的退休人員退休金和醫療費用以及辭退福利、帶薪休假等其他與薪酬相關的支出。但此準則不涉及對于以股份為基礎的薪酬和企業年金的規范。對企業人工成本的核
算不完整、不準確,比較分散。新會計準則站在報表使用者角度,使會計信息核算內容更好地滿足報表使用者的需要,而不只是站在會計人員的角度——只是要求會 計人員好算、簡單。新準則《職工薪酬》中屬于非貨幣性福利的內容,滿足了報表使用者的需要。本文從職工薪酬與以往相比的區別和特點、確認和計量、范圍、會
計處理、信息披露來闡述。
關鍵詞:新企業會計準則 職工薪酬 范圍
確認和計量 信息披露
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職工薪酬不僅包括企業一定時期支付給全體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也包括按照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算并計入成本費用的其他相關支出。
一、新準則的制定與以往相比有以下幾點區別和特點:
1、首次系統規范:此準則是相關規范內容的首次制定、歸納和頒布,即是首次在一個準則中系統的規范了企業和職工建立在雇用關系上的各種支付關系,而以往則是分散在其他準則中零星的涉及規范。
2、 明確定義:此準則明確定義了職工薪酬的內容,即是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職工福利費、各類社會保險費用以及辭退福利等其他與薪酬相關的支出,共計八項內容,同時明確不包括以股份為基礎的薪酬和企業年金,這也是會計準則中首次如此明確定義了職工薪酬的內容。
3、 增加內涵:此準則所規范的職工薪酬較以往相比內涵大為增加,既有傳統意義上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也包括以往包含在福利費和期間費用中的職工福利費、
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各類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等),更是增加了諸如辭退福利、帶薪休假等新增的職工薪酬形式,以適應我國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變化。
4、會計處理:此準則規范和明確了職工薪酬的會計處理原則。
�。�1)首先統一了各類職工薪酬的會計處理原則:在職工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確認為負債,根據受益對象計入資產成本或當期費用。應由生產產品負擔的
職工薪酬,計入存貨成本;應由在建工程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成本;應由產品和在建工程負擔以外的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費用。而以往則是除了 工資津貼和福利費按受益對象計入資產、成本或當期費用外,其他職工薪酬則全部計入當期費用。
(2)福利費的會計處理方法:企業提取的職工福利費,應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進行計算,確認為應付職工福利的負
債,并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確認為當期費用,企業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費用沖減企業職工福利費負債的余額。而以往則是各類企業不盡相 同,有的按工資總額的14%計提并保留余額,有的則按實列支不留余額,此準則統一了對于職工福利費的會計處理方法。
�。�3)導入了新增職工薪酬的會計處理方法:①辭退福利:對于企業在正常退休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以及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提出給予的
補償,在符合企業已制定正式的解除勞動關系計劃和企業不能單方面撤回解除勞動關系計劃這兩個條件時應確認為負債并列入當期費用。②帶薪休假等新型職工薪 酬:對于非累積的帶薪休假,諸如產假等,由于權利和義務不能結轉下期,故會計上不作處理;對于可累積的帶薪休假,由于權利和義務可以結轉下期,根據下一年
度預期休假數超過帶薪休假數對應的工資金額確認為負債,計入資產成本或當期費用;以現金補償未行使的職工累積帶薪休假時,沖減已計提的負債,差額計入當期 損益。
5、信息披露:此準則統一了關于職工薪酬的披露原則,首次明確規范了披露的范圍和內容,即因在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各
類社會保險福利費、住房公積金、支付因解除勞動關系所給予的補償以及其他職工薪酬等項目的金額。同時規范了對于因接受企業解除勞動關系補償計劃建議的職工 數量不確定而產生的或有負債,應根據《或有事項》準則規定進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