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是否對此科目下設項目賬進行分類核算。單擊此欄顯示‘∨’表示該科目為分項目核算科目。此欄顯示‘□’為不分項目核算的科目,記賬后此科目無項目賬。
分項目核算的科目要求該科目的余額和該科目下屬項目的余額之和相等。
科目設成分項目核算后,一旦有了發生額或余額,就不能修改成“不分項目核算”科目,反之,如果分項目核算科目沒有發生額或余額,可以將其修改成“項目核算”的科目。所以,初始設定科目體系時,一定要規劃好哪些科目分項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