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需要分部門核算,或者說已在會計科目設置中將有些會計科目設置成分部門核算的會計科目,則必須在輸入憑證、裝入初始余額前用此功能定義本單位的部門代碼、名稱。
2. 部門代碼共十二位,可用數字或字母混合編碼,不允許重碼。部門代碼的分級關系在核算單位設置時定義。此處按已經定義的級數關系設置部門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