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需要核算核算現金流量,或者說已在會計科目設置中將有些會計科目設置核算現金流量會計科目,則必須在輸入憑證、裝入初始余額前用此功能定義好單位的現金流量代碼、名稱。
2. 代碼共十二位,只可用數字編碼,不允許重碼,F金流量代碼的分級關系在系統初始已設定為223。此處按已經定義的級數關系設置代碼。
3. 本功能用于增加、修改、刪除現金流量代碼和名稱,打印代碼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