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檔案的利用
7.1凡需利用檔案者,均須填寫文件查閱單,依據調閱權限和檔案密級,經各級領導簽批后方能憑單閱檔。
7.2 案卷一般僅供在檔案室閱看,利用檔案人員必須愛護檔案,不得涂改、損壞、私自抄錄、復印、圈點、批注等。
7.3 查閱文書、人事、財務、科技檔案,分別由總裁辦、人事、財務、技術等主管部門負責人簽批。抄摘檔案內容,須主管部門同意才能帶出檔案室。如需復印檔案資料,應有主管部門批準并在查閱單中注明復印內容,由總裁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