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州市某稅務師事務所的一位注冊稅務師向記者透露了企業逃避代扣代繳禮品個人所得稅的內幕。他說:“按照規定,收禮的人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通常情況下是由送禮的人代扣代繳。但按中國人的處事方式,送禮者一般不太好意思讓收禮者來承擔個稅,都會選擇稅后支付的方式,因此這樣會增加企業的禮品支出成本。為了減輕成本,企業慣用的手法就是在購買禮品的發票上寫成‘辦公用品’,記入‘管理費用———辦公費’,以此來逃避繳納個人所得稅!
不僅如此,一些企業還想方設法把禮品費用列支在業務招待費中,以逃避納稅責任。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的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于是,很多企業都在這60%和5‰上下工夫,在這一比例范圍內大量列支禮品、辦公用品和會議費等費用,并用籠統名稱的發票入賬。而且企業大多抱著這樣的心態:把禮品支出列在業務招待費中,涉及的稅款數額一般不大,處理形式也比較靈活,只要多玩點花樣,既能滿足消費,又可以達到少繳稅款的目的,而且風險不大。
據了解,稅務部門在檢查企業納稅情況時,一般都是根據納稅人提供的發票來確定。如果發票上沒有注明是“禮品”,禮品的個人所得稅將無從征收!暗髽I亂開發票逃稅的行為,實際上隱含著很大的涉稅風險,如果被查實將受到處罰,企業不應該在稅收上‘玩火’!比菔械囟惥值南嚓P人員明確表示。
按照《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同時,按照《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企業取得的只有籠統名稱或無明細清單的發票屬于未按規定取得發票,相關費用是不允許稅前扣除的。一旦被稅務機關查實,企業就要面臨懲罰。
稅務專家提醒企業,一定要妥善處理禮品的發票,注意收集禮品用途的證據。禮品不是實物名稱,填寫為禮品的發票(如同填寫“辦公用品”一樣)一般不得作為報銷憑證。假如一次購進禮品的數量很多,則品名欄目可以簡寫“禮品”,但同時應附蓋有對方公章的銷貨清單,經審批后方可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