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口企業將進口料件以委托形式進行加工,財會部門應根據所訂加工合同,憑儲運或業務部門開具的出庫及加工憑證以及加工單位開具的實物收據,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加工商品-加工單位-進口料件名稱
貸:材料物資-進料加工-××商品名稱
支付加工單位加工費時,財會部門應根據加工單位開具的加工費增值稅專用發票,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加工商品-加工單位-進口料件名稱(含加工費)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收回加工成品后,財會部門應根據儲運或業務部門開具的入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
貸:加工商品-加工單位-進口料件名稱(材料成本+加工費)
采用委托加工形式的,不需到其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進料加工貿易申請表”
借:加工商品-加工單位-進口料件名稱
貸:材料物資-進料加工-××商品名稱
支付加工單位加工費時,財會部門應根據加工單位開具的加工費增值稅專用發票,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加工商品-加工單位-進口料件名稱(含加工費)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收回加工成品后,財會部門應根據儲運或業務部門開具的入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
貸:加工商品-加工單位-進口料件名稱(材料成本+加工費)
采用委托加工形式的,不需到其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進料加工貿易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