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收到代管商品
財會部門應根據儲運或業務部門開具的蓋有“代理業務”戳記的入庫單,按合同規定出口金額扣除手續費后,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受托代銷商品-客戶-商品名稱
貸:應付帳款-國內委托單位(代理商品貨款)
二、代辦出口托運
受托方根據代理出口合約及代管商品,代辦出口單證并向運輸單位辦理托運手續時,應根據業務儲運部門開具的蓋有“代理業務”戳記的出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待運和發出商品-商品名稱
貸:受托代銷商品-客戶-商品名稱
三、代辦出口交單
受托方在代理商品裝運出口后,在信用證規定曰期內,將全套出口單證按合同規定結算方式向銀行辦理交單手續時,財會部門應憑儲運部門通知,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外匯帳款-有證出口-客戶(美元,人民幣)
貸:代購代銷收入-代理出口(收入)-商品名稱
同時,結轉代理出口進價,
借:代購代銷收入-代理出口(成本)-商品名稱
貸:待運和發出商品-商品名稱
四、出口收匯
銀行收妥貨款扣除銀行費用,受托方根據銀行結匯水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應付帳款-國內委托單位(銀行費用)
貸:應收外匯帳款-有證出口-客戶(美元,人民幣)
應付帳款-國內委托單位(匯兌損益)
五、代付國外費用
對代理出口發生的國外費用(運、保、傭費用),支付時應憑有關單據及銀行購匯水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代購代銷收入-代理出口(銷售收入)-商品名稱
貸:銀行存款
同時結轉,
借:代購代銷收入-代理出口(銷售成本)-商品名稱
貸:應付帳款-國內委托單位(代付國外費用)
六、代付國內費用
代理出口的國內各項直接費用,應憑有關單據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付帳款-國內委托單位(代付國內費用)
貸:銀行存款
七、結算代理貨款
代理出口業務在收妥貨物結匯入帳、結算國內外各項費用及應收手續費后,應即按代銷合同的規定向委托方結算代理貨款,并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付帳款-國內委托單位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