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生產階段
1.有用于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外購貨物改變用途,要作進項稅額轉出。注意其與視同銷售相區別。
2.非正常損失的外購貨物、在產品、產成品的賬務處理
(1)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外購貨物的非正常損失:
應轉出的進項稅額=損失貨物的賬面價值×適用稅率
。2)取得農產品抵扣憑證的外購貨物的非正常損失:
應轉出的進項稅額=損失貨物的賬面價值÷(1-扣除率)×扣除率
。3)在產品、產成品非正常損失:
【例6-11】A企業1998年8月由于倉庫倒塌損毀產品一批,已知損失產品賬面價值為80,000元,當期總的生產成本為420,000元。其中耗用外購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價值為300,000元,外購貨物均適用17%增值稅稅率。則:
損失產品成本中所耗外購貨物的購進額
=80,000×(300,000/420,000)=57144(元)
應轉出進項稅額=57144×17%=9714(元)
相應會計分錄為: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89,714
貸:產成品 8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9,714
。ㄈ╀N售階段
1.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的賬務處理
【例6-12】 A企業本月對外銷售產品一批,應收取款項1,049,600元,其中:價款880,000元,稅金149,600元,代墊運輸費20,000元。則正確的會計處理為:
借:應收賬款 1,049,600
貸:產品銷售收入 88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49,600
銀行存款 20,000
【例6-13】 A企業以自己生產的產品分配利潤,產品的成本為500,000元,不含稅銷售價格為800,000元,該產品的增值稅稅率為17%。則該企業正確的會計處理為:
計算銷項稅額=800000×17%=136000(元)
借:應付利潤 936,000
貸:產品銷售收入 8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36,000
借:利潤分配―應付利潤 936,000
貸:應付利潤 936,000
借:產品銷售成本 500,000
貸:產成品 500,000
2.出口貨物的賬務處理
注意:出口退稅時,企業自己計算退稅款時的處理,借:應收補貼款,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實際收到時,再借:銀行存款,貸:應收補貼款。
3.視同銷售行為的賬務處理
視同銷售與進項稅額轉出之間的關系:
共同點:非應稅項目和集體福利都沒有離開企業,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是外購貨物用于這些方面屬于進項稅額轉出,所以不在視同銷售的范圍。自制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無論用于企業內還是外,都是視同銷售。
投資與贈送在企業之外,不屬于進項稅額轉出,作視同銷售。
例:某水泥廠將自產水泥用于在建工程,成本價8,000元,不含稅售價10,000元,賬務處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9,700
貸:庫存商品 8,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00(10,000×17%)
4.帶包裝物銷售貨物的賬務處理
。1)單獨計價包裝物的賬務處理
【例6-15】A企業本月銷售產品一批,不含稅售價為50,000元,隨同產品出售但單獨計價的包裝物1,000個,普通發票上注明單價為每個10元,款尚未收到。則其正確會計處理為:
借:應收賬款 68,500
貸:產品銷售收入 50,000
其他業務收入 8,547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9,953
。2) 逾期押金的賬務處理:
企業逾期未退還的包裝物押金,按規定應繳納增值稅,借記"其他應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例:有一筆押金是2000元,當押金已逾期時,其賬務處理為:
借:其他應付款 2000
貸:其他業務收入 1709.4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90.60
5.小規模納稅企業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的賬務處理
四)一般納稅人企業應繳增值稅的賬務處理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轉出+當期出口退稅發生額)-(上期留抵+當期發生的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
【例6-18】A企業本月外購貨物,發生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合計100,000元,本月初"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借方與額為20,000元,本月對外銷售貨物,取得銷項稅額合計為210,000元。則A企業本月應納增值稅=210,000-(100,000+20,000)=90,000(元),月末,企業會計作如下正確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90,000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90,000
次月初,企業依法申報繳納上月應繳未繳的增值稅90,000元后,應再作如下分錄:
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90,000
貸:銀行存款 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