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份由財政部正式發布的,包括1項基本準則和38項具體準則在內的中國企業會計準則于2006年2月15日正式出臺,并將于2007年1月1日起按照慣例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推行,鼓勵其他企業執行。此次經修訂和完善后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和原先的準則體系之間存在較大跨度,因此,無論是否在明年需要執行新的會計準則,對于大多數日益關注財務信息的企業管理者來說,這次自1993年以來中國最大規模調整會計準則的舉措都值得投入更多的精力進行學習和適應.
在這里可以將此次準則體系中的主要變化點和其中的主要意義、影響分析羅列如下:
◎ 對生產型企業更為有利的借款費用的核算變化
在新《借款費用》準則中,擴大了借款費用可以資本化的資產范圍。這項準則規定借款費用如果可直接歸屬于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購建或者生產的,應當予以資本化;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購建或者生產活動才能達到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的資產可以作為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這包括固定資產和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才能達到可使用或可銷售狀態的存貨、投資性房地產等。并且,如果相關資產的購建或生產占用了專項借款之外的一般借款的,被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息費用也允許資本化。
這樣的規定顯然對于生產周期比較長、借款金額巨大的制造業公司較為有利,因此實施新會計準則將會改變此類企業的業績。
◎ 影響部分上市公司的資產減值準備計提變化
在原先的會計準則體系和一系列的會計制度中,對于資產的減值準備往往被統稱為八項計提,這是針對可能出現資產減值的八項資產進行的減值準備計提。但此次修訂的資產減值準備準則原則上對于全部資產除有專門準則予以規范的例外情況外均需要進行必要的減值準備計提,所適用的范圍大大增加。
此外,對于這些資產的減值跡象判斷和可收回金額計量原則均做出了較為詳細和務實的規定,比原先的規定大大增加了可操作性。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此次準則中特別規定屬于《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規范內的資產減值,一經確認,不予轉回。這就堵死了很多上市公司借用原先準則的漏洞——以資產減值準備的手段在年度之間大幅度地調節利潤,使資產減值準備計提這個方法回歸了其本來的作用。但此點規定和國際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存在準則差異。
◎ 對企業投資行為發生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式的變革
此次修訂的準則體系中,對投資活動的相關會計準則規范的范圍發生了變化:原《投資》準則包括股權投資、債權投資且劃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而新準則僅規范長期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和短期股權投資納入《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范。
此外,權益法的應用范圍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原準則中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權益法核算,其余情況則一律按照成本法核算。而新準則中分三種情況考慮:第一種情形,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權益法核算;第二種情形,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第三種情形,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而對于短期投資和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公允價值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則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