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位是小規模的企業,由于我剛做這家的帳,我看到去年增值稅是核定征收的,每月按照300元繳納的,但財務報表上沒有體現收入,只體現費用,所以利潤是虧,我不知這樣做是否正確?請教高手給以幫忙解答!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是核定征收的,是銷項稅,沖減銷售收入
那是你前任會計沒做什么賬吧,因為你們是核定征收,每開一次發票繳一次稅啊,故有的會計不做賬了,而所得稅就照工業80%*25%,商業40%*25%繳啊,具體要問一下稅務部門的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