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產企業進出口業務財務處理(待完整)
第一講
購進貨物的核算
一、采購國內原材料。
1、價款和運雜費記入采購成本,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記入進項稅額,根據供貨方的有關票據,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材料采購
應交稅金—應繳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帳款等)
2、對可抵扣的運費金額按7%計算進項稅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繳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材料采購
3、原材料入庫時,作如下會計分錄:借:原材料貸:材料采購
二、進口原材料。
1、報關進口。出口企業應根據進口合約規定,憑全套進口單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材料采購—進料加工—××材料名稱<
貸:應付外匯帳款(或銀行存款)
支付上述進口原輔料件的各項國內直接費用,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材料采購—進料加工—××材料名稱
貸:銀行存款
貨到岸時,計算應納進口關稅或消費稅,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材料采購—進料加工—××材料名稱
貸:應交稅金—應交進口關稅
—應交進口消費稅
2、交納進口料件的稅金。出口企業應根據海關出具的完稅憑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進口關稅
—應交進口增值稅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財務部門應憑儲運或業務部門開具的入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進料加工—××商品名稱
貸:材料采購—進料加工—××商品名稱
第二講 外購出口配套的擴散 協作產品和委托加工產品的核算
現行政策規定,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包括外購的與本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名稱 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業注冊商標的產品;外購的與本企業所生產的產品配套出口的產品;收購經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認可的集團公司(或總廠)成員企業(或分廠)的產品;委托加工收回的產品。
購入。購入擴散 協作產品后,憑有關合同及有關憑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材料采購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驗收入庫后,憑入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成品
貸:材料采購
二、委托加工產品會計處理
委托加工材料發出,憑加工合同和發料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委托加工材料
貸:原材料
根據委托加工合同支付加工費,憑加工企業的加工發票和有關結算憑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委托加工材料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BR>三、委托加工產品收回。
可直接對外銷售的,憑入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成品
貸:委托加工材料
還需要繼續生產或加工的,憑入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
貸:委托加工材料
第三講 外購出口配套的擴散 協作產品和委托加工產品的核算
現行政策規定,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包括外購的與本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名稱 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業注冊商標的產品;外購的與本企業所生產的產品配套出口的產品;收購經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認可的集團公司(或總廠)成員企業(或分廠)的產品;委托加工收回的產品。
購入。購入擴散 協作產品后,憑有關合同及有關憑證,作如下會計分錄:<BR> 借:材料采購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驗收入庫后,憑入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成品
貸:材料采購
二、委托加工產品會計處理
委托加工材料發出,憑加工合同和發料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委托加工材料<
貸:原材料
根據委托加工合同支付加工費,憑加工企業的加工發票和有關結算憑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委托加工材料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三、委托加工產品收回。
可直接對外銷售的,憑入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成品
貸:委托加工材料
還需要繼續生產或加工的,憑入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
貸:委托加工材料
第四講 銷售業務的核算
一、內銷貨物處理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產品銷售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二、自營出口銷售
銷售收入以及不得抵扣稅額均以外銷發票為依據。當期支付的國外費用在沖減收入后,在當期可暫不計算不得抵扣稅額沖減數,而在年末進行統一結算補稅;也可在當期同步計算不得抵扣稅額沖減數
三、一般貿易的核算
1、銷售收入。財會部門收到儲運或業務部門交來已出運全套出口單證,依開具的外銷出口發票上注明的出口額折換成人民幣后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外匯賬款
貸:產品銷售收入—一般貿易出口銷售
收到外匯時,財會部門根據結匯水單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匯兌損益
銀行存款
貸:應收外匯賬款—客戶名稱(美元,人民幣)
2 .不得抵扣稅額計算。按出口銷售額乘以征退稅率之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成本—一般貿易出口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 .運保傭沖減。運保傭的沖減有兩種處理方法,下面兩種方法分別進行核算。
A.暫不計算不得抵扣稅額的,根據運保傭金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收入——一般貿易出口(紅字)
;貸:銀行存款
B.在沖減的同時,按沖減金額同步計算不得抵扣稅額的,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收入——一般貿易出口(紅字)
貸:銀行存款
同時:
借;產品銷售成本——一般貿易出口(紅字)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紅字)
第四講 進料加工貿易的核算
進料加工業務的賬務處理方法
進料加工是指企業進口或委托其他單位代理進口原輔料件,通過自行加工或以委托、作價加工形式加工成產成品后,再復出口的業務。因此進料加工業務可分為進口、加工、出口三個過程,它們共同構成進料加工業務的全部內容。
企業免稅或減稅進口原材料、零部件用于加工或轉售給其他企業加工時,應先填具“進料加工貿易申請表”,憑申請表辦理復出口后的出口退稅業務。務必按海關在進料加工手冊中核定的出口量在規定期限內復出口加工的產成品,逾期不出或出口量不足,海關將對原進口料件的減免稅照章予以補征。
一、進料加工業務的賬務處理內容
由于進料加工業務分為進口、加工和出口三個環節,因此進料加工的核算內容也就是自營進口,委托加工或作價加工,自營出口的業務內容。特別注意的是進料加工業務的征退稅的賬務處理,必須根據《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反映。
出口企業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進口料件加工或者轉售加工時,應先填具“進料加工貿易申請表”,報經主管其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簽章同意后,再將此申報表報送其主管征稅的稅務機關,并據此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可按規定稅率計算注明銷售料件的稅額。主管出口企業征稅的稅務機關對這部分銷售料件的銷售發票上注明的應交稅額不計征入庫,而由主管退稅機關在出口企業辦理當期出口退稅時在退稅額中抵扣。
二、進料加工賬務處理的賬戶
為了正確反映進料加工業務的銷售收入、銷售成本和盈虧,企業應該設立“商品采購”;“其他銷售收入-作價加工”、“其他銷售成本-作價加工”、“加工商品”、“材料物資”、“應交稅金”、“自營出口銷售收入”和“自營出口銷售成本”等賬戶,分別核算進料加工業務在進口、加工和出口各環節的收入、成本和損送。有關賬戶的運用請看下面講解的實例。
企業在記載銷售賬時原則上要將一般貿易與進料加工貿易通過二級科目分開進行明細核算,核算與一般貿易相同。只不過是對進料加工貿易進口料件要按每期進料加工貿易復出口銷售和計劃分配率計算“免稅核銷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開具《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在進口貨物海關核銷后開具《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核銷證明》,確定進料加工“不得抵扣稅額抵減額”。
一、出口企業收到主管國稅機關《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核銷證明》后,依據注明的不得抵扣稅額抵減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成本——一般貿易出口(紅字)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紅字)
二、收到主管國稅機關《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核銷證明》后,對補開部分依據注明的“不得抵扣稅額抵減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成本——一般貿易出口(紅字)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紅字)
對多開的部分,通過核銷沖回,以藍字登記以上會計分錄
第五講 來料加工貿易的核算
出口企業從事來料加工業務應持來料加工登記手冊等,需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辦理《來料加工免稅證明》,憑此證明據以免征工繳費的增值稅和消費稅。來料加工免稅收入與其他出口銷售收入分開核算,對來料加工發生的運保傭應沖減來料加工銷售收入,不得在其他出口銷售中沖減。
一、合同約定進口來料件不作價的,只核算工繳費,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外匯賬款(工繳費部分)
貸:產品銷售收入——(來料加工)
二、合同約定進口料件作價的,核算進口原輔料款和工繳費,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外匯賬款(工繳費部分)
應付外匯賬款(合同約定進口價格,匯率按原作價時中間價)
貸:產品銷售收入——來料加工(原輔料及加工)
三、外商投資企業轉加工收回復出口,銷售處理與(1)或(2)一致,只不過是要核算委托加工過程,分進口料件外商不作價和作價兩種。
A、不作價。在發出加工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拔出來料—加工 廠名-來料名(只核算數量)
貸:外商來料—國外客戶名-來料名(只核算數量)
憑加工企業加工費發票,支付工廠加工費,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成本-來料加工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委托加工的成品驗收入庫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代管物資-國外客戶名-加工成品名稱(只核算數量)
貸:外商來料—國外客戶名-來料名(只核算數量)
憑加工企業加工費發票,支付工廠加工費,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成本-來料加工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委托加工的成品驗收入庫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代管物資-國外客戶名-加工成品名稱(只核算數量)
貸:拔出來料—加工 廠名-來料名(核算原料規定耗用數量)
B、作價。在發出加工時,憑業務或儲運部門開具的蓋有“來料加工”戳 記的出庫單,按原材料金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來料加工廠
貸:原材料-國外客戶名-來料名稱
加工廠交成品時,按合約價格及耗用原料,以及規定的加工費,根據業務部門或儲運部門開具的蓋有“來料加工”戳記的入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國外客戶名-加工成品名
貸:應收賬-來料加工廠(按規定應耗用的原料成本)
應付賬-來料加工廠(加工費,如外幣按入庫日匯率)
四、對來料加工所耗用的國內進項稅金進行轉出。原則上按銷售比例分攤,按分攤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成本-來料加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第六講 委托代理出口的核算
收到受托方(外貿企業)送交的“代理出口結算清單”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等
產品銷售費用(代理手續費)
貸:產品銷售收入
支付的運保傭與自營出口一樣,要沖減外銷收入。
第七講 銷售退回的核算
生產企業出口的產品,由于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其銷售退回應分情況進行處理。這里只以一般貿易出口為例進行介紹,進料加工貿易與此類似。
一、未確認收入的已發出產品的退回,按照已記入“發出產品”等科目的金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成品
貸:發出產品
二、已確認收入的銷售產品退回,一般情況下直接沖減退回當月的銷售收入、銷售成本等,對已申報免稅或退稅的還要進行相應的“免抵退”稅調分別情況作如下會計處理:
1、業務部門在收到對方提運單并由儲運部門辦理接貨及驗收、入庫,拿到手續后,財會部門應憑退貨通知單按原出口金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收入-一般貿易出口(紅字)
貸:應收外匯賬款
2、退貨貨物的原運保傭,以及退貨費用的處理。
由對方承擔的:
借:銀行存款
貸:產品銷售收入-一般貿易出口(原運保傭部分)
由我方承擔的,先如下處理: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
貸:產品銷售收入-一般貿易出口(原運保傭部分)<
銀行存款(退貨發生的一切國內、外費用)<
批準后:
借:營業外支出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
第八講 應交稅金的核算
根據現行政策規定,“免抵退”稅企業出口應交消費稅免征消費稅,增值稅的計算按以下公式:
當期應鈉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不得抵扣稅額))-上期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
1、如當期應納稅額大于零,月末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2、如當期應納稅額小于零,月末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第九講 會計核算實例
出口企業應免抵稅額、應退稅額的核算有兩種處理方法。一種是在取得主管國稅機關出具的《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審批通知單》后,根據《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審批通知單》上的批準數作會計處理;另一種是在辦理退稅申報時,根據《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上的申報數作會計處理。以下就兩種方法分別進行介紹。
(一)第一種方法,既按批準的應免抵稅額、應退稅額進行會計處理。
企業在進行出口貨物退稅申報時,不作賬務處理。在收到主管國稅機關出具的
《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審批通知單》后,根據批準的應免抵稅額、應退稅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補貼款-增值稅(批準的應退稅額)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增殖稅)(即批準的應免抵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殖稅(出口退稅)
(二)第二種方法,即按當期《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上申報數,分別以下三種情況進行會計處理。
1、申報的應退稅額=0,申報的應免抵稅額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增殖稅)(即批準的應免抵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殖稅(出口退稅)
2、申報的應退稅額>0,且應免抵稅額>0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補貼款-增值稅(申報的應退稅額)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增殖稅)(即批準的應免抵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殖稅(出口退稅)
3、申報的應退稅額>0,申報免抵稅額=0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補貼款-增值稅(申報的應退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殖稅(出口退稅)
4、企業在收到出口退稅款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補貼款-增殖稅
會計核算實例(一)
[例1]假設某自營出口生產企業9月份發生如下業務:
1、本期外購貨物500萬驗收入庫,取得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85萬元,上期留抵進項稅15萬元;
2、本期收到其主管國稅機關出具的《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一份,證明上注明免稅核銷進口料件組成記稅價格100萬元,不得抵扣稅額抵減額2萬元,免抵退應抵扣稅額15萬元;
3,本期收到其主管國稅機關出具的《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審批通知單》一份,批準上期出口貨物的應免抵稅額10萬元,應退稅額5萬元,未抵扣完稅額10萬元,應退稅額于2當月辦理了退庫;
4、本期內銷貨物銷售額500萬元,自營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折合人民幣400萬元來料加工復出口貨物工交費銷售額100萬元;
5、當期實際支付國外運保傭50萬元并沖減了出口銷售;
6,本期取得單證齊全退稅資料出口額300萬元,均為進料加工貿易,計劃分配率均為70%,并于10月10日前向退稅機關申報。該企業內、外銷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17%(非消費稅應稅貨物),復出口貨物的退稅率為15%。
(一)按第一種方法,即按主管國稅機關批準數進行會計處理:
1、購進貨物的處理
借:原材料5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85萬元
貸:應付賬款(或銀行存款) 585萬元
2、當期收到的免稅證明入帳,不得抵減稅額抵減額-2萬元
借:出口產品銷售成本-2萬元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2萬元
3,收到《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審批通知單》,批準免抵稅額10萬元,未抵扣完進項稅額10萬元,退稅5萬元。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10萬元
應收補貼款—增值稅5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15萬元
對未抵扣完進項不需作賬務處理<BR>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審批通知單批準的應退稅款辦理退庫
借:銀行存款 5萬元
貸:應收補貼款—增值稅&5萬元
4、當期免稅銷售的會計處理。
(1)內銷貨物的銷售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585萬元
貸:產品銷售收入—內銷 500萬元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85萬元
(2)來料加工復出口內銷
借:銀行存款(或 應收外匯賬款)100萬元
貸:產品銷售收入—來料加工貿易出口100萬元
同時對來料加工耗用的進口料件按銷售比例進行進項稅額轉出:
轉出數=[85/(500+400+100-50) ]X100=8.95<BR>
借:出口產品銷售成本8.95萬元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8.95萬元
(3) 進料加工復出口銷售額,憑出口外銷發票金額入賬(不考慮成交方式).
借:銀行存款400萬元
貸產品銷售收入—進料加工貿易出口400萬元
同時,計算不得抵扣稅額入賬:
不得抵扣稅額=400X(17%-15%)=8
借: 出口產品銷售成本8萬元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8萬元
5. 運保傭入賬(平時不參與免抵退計算,年終一次性調整)
借:出口產品免稅銷售收入 -50萬元
貸:銀行存款50萬元
6. 應納稅額計算與應交稅金的會計處理。
本月應納稅額=[85+(-2)+15+8.95+8-(85+10)]-15=4.95(萬元)
本月“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為貸方余額,月末會計分錄如下:
借 應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19.95萬元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19.95萬元
月末,“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為貸方余額4.95萬元(19.95-15)。此結果與下面第二種方法相比,退稅抵沖了0.05萬元應納稅額。
如“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為借方余額月末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轉出多交增值稅
7. 單證收齊并向主管國稅機關退稅申報。此時不作賬務處理,只登記退稅申報臺賬。
以上會計分錄涉及的“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通過丁字型賬戶反映如下: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借方 貸方
1購進貨物 85
2收到免稅證明入賬-2
3審批應免抵 10
4審批免抵退稅額
5(1)內銷銷項85
(2)來料加工進項轉出8.95
6轉出未交9.95
(3)免抵退不得抵扣稅額8
第一講
購進貨物的核算
一、采購國內原材料。
1、價款和運雜費記入采購成本,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記入進項稅額,根據供貨方的有關票據,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材料采購
應交稅金—應繳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帳款等)
2、對可抵扣的運費金額按7%計算進項稅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繳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材料采購
3、原材料入庫時,作如下會計分錄:借:原材料貸:材料采購
二、進口原材料。
1、報關進口。出口企業應根據進口合約規定,憑全套進口單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材料采購—進料加工—××材料名稱<
貸:應付外匯帳款(或銀行存款)
支付上述進口原輔料件的各項國內直接費用,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材料采購—進料加工—××材料名稱
貸:銀行存款
貨到岸時,計算應納進口關稅或消費稅,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材料采購—進料加工—××材料名稱
貸:應交稅金—應交進口關稅
—應交進口消費稅
2、交納進口料件的稅金。出口企業應根據海關出具的完稅憑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進口關稅
—應交進口增值稅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財務部門應憑儲運或業務部門開具的入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進料加工—××商品名稱
貸:材料采購—進料加工—××商品名稱
第二講 外購出口配套的擴散 協作產品和委托加工產品的核算
現行政策規定,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包括外購的與本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名稱 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業注冊商標的產品;外購的與本企業所生產的產品配套出口的產品;收購經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認可的集團公司(或總廠)成員企業(或分廠)的產品;委托加工收回的產品。
購入。購入擴散 協作產品后,憑有關合同及有關憑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材料采購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驗收入庫后,憑入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成品
貸:材料采購
二、委托加工產品會計處理
委托加工材料發出,憑加工合同和發料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委托加工材料
貸:原材料
根據委托加工合同支付加工費,憑加工企業的加工發票和有關結算憑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委托加工材料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BR>三、委托加工產品收回。
可直接對外銷售的,憑入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成品
貸:委托加工材料
還需要繼續生產或加工的,憑入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
貸:委托加工材料
第三講 外購出口配套的擴散 協作產品和委托加工產品的核算
現行政策規定,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包括外購的與本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名稱 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業注冊商標的產品;外購的與本企業所生產的產品配套出口的產品;收購經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認可的集團公司(或總廠)成員企業(或分廠)的產品;委托加工收回的產品。
購入。購入擴散 協作產品后,憑有關合同及有關憑證,作如下會計分錄:<BR> 借:材料采購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驗收入庫后,憑入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成品
貸:材料采購
二、委托加工產品會計處理
委托加工材料發出,憑加工合同和發料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委托加工材料<
貸:原材料
根據委托加工合同支付加工費,憑加工企業的加工發票和有關結算憑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委托加工材料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三、委托加工產品收回。
可直接對外銷售的,憑入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成品
貸:委托加工材料
還需要繼續生產或加工的,憑入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
貸:委托加工材料
第四講 銷售業務的核算
一、內銷貨物處理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產品銷售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二、自營出口銷售
銷售收入以及不得抵扣稅額均以外銷發票為依據。當期支付的國外費用在沖減收入后,在當期可暫不計算不得抵扣稅額沖減數,而在年末進行統一結算補稅;也可在當期同步計算不得抵扣稅額沖減數
三、一般貿易的核算
1、銷售收入。財會部門收到儲運或業務部門交來已出運全套出口單證,依開具的外銷出口發票上注明的出口額折換成人民幣后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外匯賬款
貸:產品銷售收入—一般貿易出口銷售
收到外匯時,財會部門根據結匯水單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匯兌損益
銀行存款
貸:應收外匯賬款—客戶名稱(美元,人民幣)
2 .不得抵扣稅額計算。按出口銷售額乘以征退稅率之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成本—一般貿易出口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 .運保傭沖減。運保傭的沖減有兩種處理方法,下面兩種方法分別進行核算。
A.暫不計算不得抵扣稅額的,根據運保傭金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收入——一般貿易出口(紅字)
;貸:銀行存款
B.在沖減的同時,按沖減金額同步計算不得抵扣稅額的,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收入——一般貿易出口(紅字)
貸:銀行存款
同時:
借;產品銷售成本——一般貿易出口(紅字)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紅字)
第四講 進料加工貿易的核算
進料加工業務的賬務處理方法
進料加工是指企業進口或委托其他單位代理進口原輔料件,通過自行加工或以委托、作價加工形式加工成產成品后,再復出口的業務。因此進料加工業務可分為進口、加工、出口三個過程,它們共同構成進料加工業務的全部內容。
企業免稅或減稅進口原材料、零部件用于加工或轉售給其他企業加工時,應先填具“進料加工貿易申請表”,憑申請表辦理復出口后的出口退稅業務。務必按海關在進料加工手冊中核定的出口量在規定期限內復出口加工的產成品,逾期不出或出口量不足,海關將對原進口料件的減免稅照章予以補征。
一、進料加工業務的賬務處理內容
由于進料加工業務分為進口、加工和出口三個環節,因此進料加工的核算內容也就是自營進口,委托加工或作價加工,自營出口的業務內容。特別注意的是進料加工業務的征退稅的賬務處理,必須根據《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反映。
出口企業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進口料件加工或者轉售加工時,應先填具“進料加工貿易申請表”,報經主管其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簽章同意后,再將此申報表報送其主管征稅的稅務機關,并據此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可按規定稅率計算注明銷售料件的稅額。主管出口企業征稅的稅務機關對這部分銷售料件的銷售發票上注明的應交稅額不計征入庫,而由主管退稅機關在出口企業辦理當期出口退稅時在退稅額中抵扣。
二、進料加工賬務處理的賬戶
為了正確反映進料加工業務的銷售收入、銷售成本和盈虧,企業應該設立“商品采購”;“其他銷售收入-作價加工”、“其他銷售成本-作價加工”、“加工商品”、“材料物資”、“應交稅金”、“自營出口銷售收入”和“自營出口銷售成本”等賬戶,分別核算進料加工業務在進口、加工和出口各環節的收入、成本和損送。有關賬戶的運用請看下面講解的實例。
企業在記載銷售賬時原則上要將一般貿易與進料加工貿易通過二級科目分開進行明細核算,核算與一般貿易相同。只不過是對進料加工貿易進口料件要按每期進料加工貿易復出口銷售和計劃分配率計算“免稅核銷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開具《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在進口貨物海關核銷后開具《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核銷證明》,確定進料加工“不得抵扣稅額抵減額”。
一、出口企業收到主管國稅機關《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核銷證明》后,依據注明的不得抵扣稅額抵減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成本——一般貿易出口(紅字)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紅字)
二、收到主管國稅機關《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核銷證明》后,對補開部分依據注明的“不得抵扣稅額抵減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成本——一般貿易出口(紅字)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紅字)
對多開的部分,通過核銷沖回,以藍字登記以上會計分錄
第五講 來料加工貿易的核算
出口企業從事來料加工業務應持來料加工登記手冊等,需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辦理《來料加工免稅證明》,憑此證明據以免征工繳費的增值稅和消費稅。來料加工免稅收入與其他出口銷售收入分開核算,對來料加工發生的運保傭應沖減來料加工銷售收入,不得在其他出口銷售中沖減。
一、合同約定進口來料件不作價的,只核算工繳費,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外匯賬款(工繳費部分)
貸:產品銷售收入——(來料加工)
二、合同約定進口料件作價的,核算進口原輔料款和工繳費,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外匯賬款(工繳費部分)
應付外匯賬款(合同約定進口價格,匯率按原作價時中間價)
貸:產品銷售收入——來料加工(原輔料及加工)
三、外商投資企業轉加工收回復出口,銷售處理與(1)或(2)一致,只不過是要核算委托加工過程,分進口料件外商不作價和作價兩種。
A、不作價。在發出加工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拔出來料—加工 廠名-來料名(只核算數量)
貸:外商來料—國外客戶名-來料名(只核算數量)
憑加工企業加工費發票,支付工廠加工費,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成本-來料加工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委托加工的成品驗收入庫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代管物資-國外客戶名-加工成品名稱(只核算數量)
貸:外商來料—國外客戶名-來料名(只核算數量)
憑加工企業加工費發票,支付工廠加工費,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成本-來料加工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委托加工的成品驗收入庫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代管物資-國外客戶名-加工成品名稱(只核算數量)
貸:拔出來料—加工 廠名-來料名(核算原料規定耗用數量)
B、作價。在發出加工時,憑業務或儲運部門開具的蓋有“來料加工”戳 記的出庫單,按原材料金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來料加工廠
貸:原材料-國外客戶名-來料名稱
加工廠交成品時,按合約價格及耗用原料,以及規定的加工費,根據業務部門或儲運部門開具的蓋有“來料加工”戳記的入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國外客戶名-加工成品名
貸:應收賬-來料加工廠(按規定應耗用的原料成本)
應付賬-來料加工廠(加工費,如外幣按入庫日匯率)
四、對來料加工所耗用的國內進項稅金進行轉出。原則上按銷售比例分攤,按分攤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成本-來料加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第六講 委托代理出口的核算
收到受托方(外貿企業)送交的“代理出口結算清單”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等
產品銷售費用(代理手續費)
貸:產品銷售收入
支付的運保傭與自營出口一樣,要沖減外銷收入。
第七講 銷售退回的核算
生產企業出口的產品,由于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其銷售退回應分情況進行處理。這里只以一般貿易出口為例進行介紹,進料加工貿易與此類似。
一、未確認收入的已發出產品的退回,按照已記入“發出產品”等科目的金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成品
貸:發出產品
二、已確認收入的銷售產品退回,一般情況下直接沖減退回當月的銷售收入、銷售成本等,對已申報免稅或退稅的還要進行相應的“免抵退”稅調分別情況作如下會計處理:
1、業務部門在收到對方提運單并由儲運部門辦理接貨及驗收、入庫,拿到手續后,財會部門應憑退貨通知單按原出口金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收入-一般貿易出口(紅字)
貸:應收外匯賬款
2、退貨貨物的原運保傭,以及退貨費用的處理。
由對方承擔的:
借:銀行存款
貸:產品銷售收入-一般貿易出口(原運保傭部分)
由我方承擔的,先如下處理: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
貸:產品銷售收入-一般貿易出口(原運保傭部分)<
銀行存款(退貨發生的一切國內、外費用)<
批準后:
借:營業外支出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
第八講 應交稅金的核算
根據現行政策規定,“免抵退”稅企業出口應交消費稅免征消費稅,增值稅的計算按以下公式:
當期應鈉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不得抵扣稅額))-上期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
1、如當期應納稅額大于零,月末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2、如當期應納稅額小于零,月末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第九講 會計核算實例
出口企業應免抵稅額、應退稅額的核算有兩種處理方法。一種是在取得主管國稅機關出具的《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審批通知單》后,根據《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審批通知單》上的批準數作會計處理;另一種是在辦理退稅申報時,根據《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上的申報數作會計處理。以下就兩種方法分別進行介紹。
(一)第一種方法,既按批準的應免抵稅額、應退稅額進行會計處理。
企業在進行出口貨物退稅申報時,不作賬務處理。在收到主管國稅機關出具的
《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審批通知單》后,根據批準的應免抵稅額、應退稅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補貼款-增值稅(批準的應退稅額)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增殖稅)(即批準的應免抵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殖稅(出口退稅)
(二)第二種方法,即按當期《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上申報數,分別以下三種情況進行會計處理。
1、申報的應退稅額=0,申報的應免抵稅額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增殖稅)(即批準的應免抵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殖稅(出口退稅)
2、申報的應退稅額>0,且應免抵稅額>0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補貼款-增值稅(申報的應退稅額)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增殖稅)(即批準的應免抵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殖稅(出口退稅)
3、申報的應退稅額>0,申報免抵稅額=0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補貼款-增值稅(申報的應退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殖稅(出口退稅)
4、企業在收到出口退稅款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補貼款-增殖稅
會計核算實例(一)
[例1]假設某自營出口生產企業9月份發生如下業務:
1、本期外購貨物500萬驗收入庫,取得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85萬元,上期留抵進項稅15萬元;
2、本期收到其主管國稅機關出具的《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一份,證明上注明免稅核銷進口料件組成記稅價格100萬元,不得抵扣稅額抵減額2萬元,免抵退應抵扣稅額15萬元;
3,本期收到其主管國稅機關出具的《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審批通知單》一份,批準上期出口貨物的應免抵稅額10萬元,應退稅額5萬元,未抵扣完稅額10萬元,應退稅額于2當月辦理了退庫;
4、本期內銷貨物銷售額500萬元,自營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折合人民幣400萬元來料加工復出口貨物工交費銷售額100萬元;
5、當期實際支付國外運保傭50萬元并沖減了出口銷售;
6,本期取得單證齊全退稅資料出口額300萬元,均為進料加工貿易,計劃分配率均為70%,并于10月10日前向退稅機關申報。該企業內、外銷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17%(非消費稅應稅貨物),復出口貨物的退稅率為15%。
(一)按第一種方法,即按主管國稅機關批準數進行會計處理:
1、購進貨物的處理
借:原材料5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85萬元
貸:應付賬款(或銀行存款) 585萬元
2、當期收到的免稅證明入帳,不得抵減稅額抵減額-2萬元
借:出口產品銷售成本-2萬元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2萬元
3,收到《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審批通知單》,批準免抵稅額10萬元,未抵扣完進項稅額10萬元,退稅5萬元。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10萬元
應收補貼款—增值稅5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15萬元
對未抵扣完進項不需作賬務處理<BR>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審批通知單批準的應退稅款辦理退庫
借:銀行存款 5萬元
貸:應收補貼款—增值稅&5萬元
4、當期免稅銷售的會計處理。
(1)內銷貨物的銷售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585萬元
貸:產品銷售收入—內銷 500萬元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85萬元
(2)來料加工復出口內銷
借:銀行存款(或 應收外匯賬款)100萬元
貸:產品銷售收入—來料加工貿易出口100萬元
同時對來料加工耗用的進口料件按銷售比例進行進項稅額轉出:
轉出數=[85/(500+400+100-50) ]X100=8.95<BR>
借:出口產品銷售成本8.95萬元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8.95萬元
(3) 進料加工復出口銷售額,憑出口外銷發票金額入賬(不考慮成交方式).
借:銀行存款400萬元
貸產品銷售收入—進料加工貿易出口400萬元
同時,計算不得抵扣稅額入賬:
不得抵扣稅額=400X(17%-15%)=8
借: 出口產品銷售成本8萬元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8萬元
5. 運保傭入賬(平時不參與免抵退計算,年終一次性調整)
借:出口產品免稅銷售收入 -50萬元
貸:銀行存款50萬元
6. 應納稅額計算與應交稅金的會計處理。
本月應納稅額=[85+(-2)+15+8.95+8-(85+10)]-15=4.95(萬元)
本月“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為貸方余額,月末會計分錄如下:
借 應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19.95萬元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19.95萬元
月末,“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為貸方余額4.95萬元(19.95-15)。此結果與下面第二種方法相比,退稅抵沖了0.05萬元應納稅額。
如“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為借方余額月末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轉出多交增值稅
7. 單證收齊并向主管國稅機關退稅申報。此時不作賬務處理,只登記退稅申報臺賬。
以上會計分錄涉及的“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通過丁字型賬戶反映如下: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借方 貸方
1購進貨物 85
2收到免稅證明入賬-2
3審批應免抵 10
4審批免抵退稅額
5(1)內銷銷項85
(2)來料加工進項轉出8.95
6轉出未交9.95
(3)免抵退不得抵扣稅額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