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差旅費的證明材料應包括: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任務、支付憑證等。
會議費證明材料應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出席人員、內容、目的、費用標準、支付憑證等
辦公費,可全額扣除
納稅人發生的傭金符合下列條件的,可計入銷售費用:(一)有合法真實憑證;
(二)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支付對象不含本企業雇員);
(三)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
管理費用包括由納稅人統一負擔的總部(公司)經費、研究開發費(技術開發費)、社會保障性繳款、勞動保護費、業務招待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股東大會或董事會費、開辦費攤銷、無形資產攤銷(含土地使用費、土地損失補償費)、礦產資源補償費、壞賬損失、印花稅等稅金、消防費、排污費、綠化費、外事費和法律、財務、資料處理及會計事務方面的成本(咨詢費、訴訟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商標注冊費等)總部行政管理人員的工資薪金、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等。
銷售費用是應由納稅人負擔的為銷售商品而發生的費用,包括廣告費、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展覽費、保險費、銷售傭金(能直接認定的進口傭金調整商品進價成本)、代銷手續費、經營性租賃費及銷售部門發生的差旅費、工資、福利費等費用。
廣告費:指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未超過銷售(營業)收入2%的部分。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藥、食品(包括保健品、飲料)、日化、家電、通信、軟件開發、集成電路、房地產開發、體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業的企業,每一納稅年度可在銷售(營業)收入8 %的比例內據實扣除廣告支出。從事軟件開發、集成電路制造及其他業務的高新技術企業,互聯網站,從事高新技術創業投資的風險投資企業,自登記成立之日起5個納稅年度內,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廣告支出可據實扣除
業務宣傳費:指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業務宣傳費(包括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未超過銷售(營業)收人5‰的部分。
、業務招待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按規定支出的與生產、經營的有關業務招待費,由納稅人提供記錄或單獨經稅務機關核準準予扣除。業務招待費在下列限額內據實列人管理費用,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在 1500萬元(含 1500萬元)以下的5‰;1500萬元以上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