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觀性原則
客觀性原則是會計工作的首要原則。通常作為會計信息質量的特征,以可靠性來加以表述。會計既以反映為其基本職能,則“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企業會計準則》第10條)。因此,客觀性原則包含著“如實反映”、“可以驗證”和“客觀公正”等要求。
二、歷史成本原則
各項財產物資和負債應當以交易發生時的實際成本和交換價格計價。會計實務以歷史成本計價,就是因為它是客觀的,可鑒證的。
三、營業收入確認原則
營業收入確認原則又稱營業收入實現原則。會計上確認營業收入的條件有二: 1)已實現或可實現;2)已贏得
四、 配比原則
營業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營業收入與費用配比方法有三:
1)直接配比:當費用與營業收入有直接關系,則當營業收入確認時,產生該營業收入的成本立即轉為費用,即直接費用。2)系統而合理的分攤:當費用與營業收入無直接關系,但能確知費用會產生未來收入時,則可按系統而合理的方法,將費用分攤于各受益期,即攤銷費用。 3)立即確認費用:兩者既無直接關系,又不能預期未求效益可作為分攤費用的依據,則成本在發生期間就立即確認為費用,即期間費用。
五、充分揭示原則
所有與企業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有關的重要事項,必須在財務報表上予以充分揭示。即一事項不加以說明,就可能使報表使用者發生誤解,從而影響決策的,均為重要事項。
六、謹慎原則
亦即穩健原則或審慎原則。所謂謹慎原則者就是“不預計任何可能發生的利益,而承認一切可能發生的損失”。
七、權責發生制
權責發生制,亦稱應計制,是會計確認的一種時間基礎。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指出:“會計核算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企業會計準則》第16條)。這種會計確認的時間基礎,就是確定企業收入核反應的歸屬期的劃分原則。這就是:凡是當期已經確認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已經收付,都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凡是不屬于當期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都不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