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公式 1.2 %=X÷Y
老會計人員會很明白上述公式的意義:想控制1.2%的稅負,就要交納X元增值稅,并要做Y元主營業務收入,可有兩個變量怎么能控制稅負呢?
別急還有一個公式
Y=(上期留抵增值稅+本期進項增值稅)÷(17%-1.2 %)
我們把上述公式中的紅字稱為“本期可抵扣增值稅”藍字稱為“預計稅負”則
Y=本期可抵扣增值稅÷ (17% - 預計稅負)
例:上期留抵100萬增值稅,本期已認證進項增值稅100萬,想要控制在1.2 %的稅負,應當做多少主營業務收入?
套入公式得
Y =(100+100)÷(17%-1.2 %)
=200÷15.8%
=12658227.85(元)
交納增值稅
X =12658227.85×17%
=2151898.73 (元)
稅負=(2151898.73-100-100)÷12658227.85
=151898.73÷12658227.85
=1.2 %
所以就將你原來的主營業務收入減少到12658227.85元就能達到1.2 %的稅負了
怎么樣對你還有幫助吧
老會計人員會很明白上述公式的意義:想控制1.2%的稅負,就要交納X元增值稅,并要做Y元主營業務收入,可有兩個變量怎么能控制稅負呢?
別急還有一個公式
Y=(上期留抵增值稅+本期進項增值稅)÷(17%-1.2 %)
我們把上述公式中的紅字稱為“本期可抵扣增值稅”藍字稱為“預計稅負”則
Y=本期可抵扣增值稅÷ (17% - 預計稅負)
例:上期留抵100萬增值稅,本期已認證進項增值稅100萬,想要控制在1.2 %的稅負,應當做多少主營業務收入?
套入公式得
Y =(100+100)÷(17%-1.2 %)
=200÷15.8%
=12658227.85(元)
交納增值稅
X =12658227.85×17%
=2151898.73 (元)
稅負=(2151898.73-100-100)÷12658227.85
=151898.73÷12658227.85
=1.2 %
所以就將你原來的主營業務收入減少到12658227.85元就能達到1.2 %的稅負了
怎么樣對你還有幫助吧
有些會計人士在月底一衡量稅負發覺高了就向下調銷售收入,調過后發覺還不理想就還調,這樣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應當在月中旬結合進項發票情況合理控制制定稅負,控制銷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