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年,一位基層稅務人員,因參與地方招商引資,去了一趟“開放”之地,通過當地老板引見,結識了一位商界人士,酒酣耳熱之際,該高手向稅務干部放言:現在國家花了巨資建立起來的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俗稱“金稅工程”),根本無法杜絕虛假增值稅發票問題。
此稅干不服,回敬說:現在“金稅工程”是虛假發票的殺手锏,是不法分子的克星,企業開票有防偽稅控開票子系統,要用金稅卡和稅控IC卡;國稅機關有發票認證和比對、稽核系統,84位密碼誰也無法破譯。假票進入系統立即就會現形。
該位高手見稅務干部有意抬杠,遂有如下對話:
高手:你雖然在稅務機關,但大概不太懂業務。我拿到增值稅專用發票,按規定要求開票和申報納稅,將取得的抵扣聯去你們稅務機關認證。我的銷售收入“金稅工程”系統管不管得著?管不著!我有1000萬的銷售收入對方不要增值稅專用發票,我這1000萬就能開給其他人,這可是真票虛開,“金稅工程”是管不著的。
稅干:我們可以通過到企業查帳,看你貨、款、票是否一致。
高手:我到你們哪里去投資,當地領導豈不重點保護?就算是你敢嚴格執法,農副產品收購發票可是由我自己開的吧?我可以用來虛開進項稅金,調節我的應交稅金。即使我無法取得虛開的進項稅額,我虛開的銷項稅額掛作欠稅總可以吧。賺飽了關門大吉,或一走了之。我再在異地“投資”。
稅干:你說的那種情況,只是表明稅收執法中,內、外部管理上的問題。金稅工程本身是無懈可擊的!它從根本上杜絕了用假票偷、騙稅……。
“你得了吧!”該高手見說服不了,只得露點“真經”:
我就用“金稅工程”防偽稅控開票子系統,同時開出兩份號碼相同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一份是從你們稅務機關買來的,一份是“克隆”的,真票抵扣聯給對方去抵稅,下個月我就用這份“克隆”票去稅務機關繳銷,我再通過防偽稅控開票子系統開一份負數增值稅專用發票沖回銷售收入與應交稅金,這可是金稅工程無法比對發現的喲!
稅干:你繳銷時的發票數據不是要輸入稅務機關進行比對的?
高手:說你不懂稅收業務吧,果然!我開的真發票對方實際拿去抵稅了,“金稅工程”數據庫里雖然有,但我接著開的“克隆”票算是全份退回了,對方稅務機關又沒蓋抵扣章,說明沒“抵扣”吧?我這份票就可以繳銷了。我再開負數票,你們即使作為存根聯數據上傳,“金稅工程”系統里顯示也是“滯留存根聯票”。這是什么概念呢?就是說,我重開這份票不會引發系統去“查”我那原來那份實際上給了對方“抵扣聯”的票。這也說明“金稅工程”內,是沒有此功能的---對作廢后重開票的,可以查出原來開出的票抵扣聯是否實際已經抵扣了稅款。
稅干還是不解:“克隆”票稅務干部會發現啊。
高手問:怎么發現?
稅干: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防偽標識的啊!
高手冷笑:你真還不如我懂稅收業務! 不知是為了省工本費還是相信“金稅工程”能識偽,電腦版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沒有防偽標識的。這種票就很容易克隆。
稅干:稅務機關可以發通過稽核系統讓抵扣聯接收方稅務機關協查啊。
高手:沒有基本證據,協查等于大海撈針。再說,六個月后,數據就進入了歷史庫中,怎么稽查比對?而且你們“金稅工程”協查還要考核準確率的,若幾份協查的都沒發現問題,你們就得扣分的。
后記:稅干驚嘆高手如此熟悉稅收業務。但還是將信將疑。回來后,召集相關部門人員一了解,一討論,果然一切都如高手所言。稅干驚出一身冷汗,遂趕緊向上級和稅務報刊反映,但至今也石沉大海。無奈,急病亂投醫,看到我能上網,托我向通過網絡反映反映,試圖引起“有關”部門領導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