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接一家小型建筑企業 ,以分包工程為主, 做建筑的配套設施。跨年度的項目不多,請教各位,我可不可以不采用完工程度確認收入?只把發生人工材料計入工程施工。
還有,不用工程結算可以嗎?只用應收應付。越簡單越好,呵呵
要按照會計準則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