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發生退款,凡該項退款已征收過營業稅的,允許退還已征稅款,也可從納稅人以后的營業額中沖減。納稅人退款退稅或沖減營業額,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①解除勞務或購銷關系的證明材料;②提供勞務方或銷售方收回已開出的發票并注明作廢,或開出紅字發票沖減當期收入;③支付退款的憑證;④已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重新溫習一遍,呵呵
感謝溝通平臺,交流中積累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