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本倒扎表對從材料到成品銷售成本的一個周期性流程回顧,對存貨的任何狀態的收發存情況以及價值的增加有清晰的反映。
對于實際成本法來說,成本倒扎表的編制是輕而易舉的,只要按照整個流程按部就班走就可以了。到了標準成本法就不這么容易了,但是一般情況下往往受實際成本法的思路引導導致最終無法形成一個閉路!
從上往下說,在原材料部分全部按照標準成本收發存就可以了,我忽略了差異的分攤。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的核算就需要考慮。在我的成本核算體系中,成品的成本是預先包含制造費和直接人工費的,如果是實際成本法,這一塊肯定填寫的是實際發生額,因為標準成本法預先吸收了各項費用,所以這一塊應該填寫發生額與標準額的差額。
成品的收發存是有玄機的,如果倒著核算的話到期初庫存肯定與正著核算無法碰上,稅務在檢查我們的時候出現這樣的差異百思不得其解,好像一加一不等于二一樣,其實這樣就是按照實際成本法的思路考慮標準成本法的問題,當然會出錯了!
標準成本法與實際成本法在核算上不同之處在于順序與差異的存在,采購差異、生產物料與費用差異,如果按照正常的思路進行還原進行分攤的話無疑會增加很大的工作量和讓信息失真,原因如下,如果按收發存比例進行分配差異,首先帳務數據和成本表數據會不一致;其次循環產生差異循環結轉差異周期過長會導致失真。
出現差異的權宜解決辦法是,在在制品和期初庫存之間增加一個差異科目。理論上來說這個差異科目就應該是總的差異與分攤入主營業務成本的差異之差額。如果可以明細的話,差異可以按照存貨類科目進行收發存列示,分析時可以同其他進行配比。
不論是安永審計還是稅務師審計,對這一塊理解起來都是半信半疑的。我以一個例子說明,比如期初差異是零,按標準成本法核算,到了期末肯定是有差異存在,但這些差異在成本倒扎表中如何反映呢,也就是說成本倒扎表都是取的標準數,只是在主營業務成本取的包含差異分攤的報表數,如果用實際成本法,月末就不會產生差異,如果用實際成本法的格式去編制標成本法下的成本倒扎表肯定會出問題,如果按照實際成本法的原理去思考就會柳暗花明,只要形成一個閉環即可。
安永的同事我還是比較佩服的,從審計的第一天開始考慮這個問題到最后離開,每天都有新的發現新的問題產生,不過就是沒有解決的辦法。其實不管是什么辦法,我們都是在一個既定的模式下按照慣常的思路去考慮問題,但是問題的側重點不同突出的信息也就不同,所以說,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在這里還是十分適用的。
對于實際成本法來說,成本倒扎表的編制是輕而易舉的,只要按照整個流程按部就班走就可以了。到了標準成本法就不這么容易了,但是一般情況下往往受實際成本法的思路引導導致最終無法形成一個閉路!
從上往下說,在原材料部分全部按照標準成本收發存就可以了,我忽略了差異的分攤。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的核算就需要考慮。在我的成本核算體系中,成品的成本是預先包含制造費和直接人工費的,如果是實際成本法,這一塊肯定填寫的是實際發生額,因為標準成本法預先吸收了各項費用,所以這一塊應該填寫發生額與標準額的差額。
成品的收發存是有玄機的,如果倒著核算的話到期初庫存肯定與正著核算無法碰上,稅務在檢查我們的時候出現這樣的差異百思不得其解,好像一加一不等于二一樣,其實這樣就是按照實際成本法的思路考慮標準成本法的問題,當然會出錯了!
標準成本法與實際成本法在核算上不同之處在于順序與差異的存在,采購差異、生產物料與費用差異,如果按照正常的思路進行還原進行分攤的話無疑會增加很大的工作量和讓信息失真,原因如下,如果按收發存比例進行分配差異,首先帳務數據和成本表數據會不一致;其次循環產生差異循環結轉差異周期過長會導致失真。
出現差異的權宜解決辦法是,在在制品和期初庫存之間增加一個差異科目。理論上來說這個差異科目就應該是總的差異與分攤入主營業務成本的差異之差額。如果可以明細的話,差異可以按照存貨類科目進行收發存列示,分析時可以同其他進行配比。
不論是安永審計還是稅務師審計,對這一塊理解起來都是半信半疑的。我以一個例子說明,比如期初差異是零,按標準成本法核算,到了期末肯定是有差異存在,但這些差異在成本倒扎表中如何反映呢,也就是說成本倒扎表都是取的標準數,只是在主營業務成本取的包含差異分攤的報表數,如果用實際成本法,月末就不會產生差異,如果用實際成本法的格式去編制標成本法下的成本倒扎表肯定會出問題,如果按照實際成本法的原理去思考就會柳暗花明,只要形成一個閉環即可。
安永的同事我還是比較佩服的,從審計的第一天開始考慮這個問題到最后離開,每天都有新的發現新的問題產生,不過就是沒有解決的辦法。其實不管是什么辦法,我們都是在一個既定的模式下按照慣常的思路去考慮問題,但是問題的側重點不同突出的信息也就不同,所以說,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在這里還是十分適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