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結合稅收法規相關規定,將房地產開發企業納稅申報整理如下,供大家探討和指正。
一、營業稅金及附加的申報
“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或者銷售不動產的,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边@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營業稅金及附加區別于其他企業的重要內容,根據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預售收入時,即需按規定繳納營業稅金及附加,F舉例說明如下:
1、各月納稅申報:
例1:A公司為房地產開發企業,2008年度開發a商業住宅小區(非經濟適用住房),2008年7月取得預售許可證并預售a商業住宅小區,7月取得預售收入500萬元,同時當月銷售完工開發產品b取得收入2500萬元(無預售轉收入情況)。適用稅率分別為:營業稅5%,城建稅7%、教育費附加3%。
則當月應稅收入額為:500萬元+2500萬元=3000萬元
當月應交的稅金及附加為:應交營業稅=3000×5%=150萬元
應交城建稅=75×7%=10.5萬元
應交教育費附加=75×3%=2.25萬元
當月申報納稅合計金額為162.75萬元。
一、營業稅金及附加的申報
“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或者銷售不動產的,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边@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營業稅金及附加區別于其他企業的重要內容,根據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預售收入時,即需按規定繳納營業稅金及附加,F舉例說明如下:
1、各月納稅申報:
例1:A公司為房地產開發企業,2008年度開發a商業住宅小區(非經濟適用住房),2008年7月取得預售許可證并預售a商業住宅小區,7月取得預售收入500萬元,同時當月銷售完工開發產品b取得收入2500萬元(無預售轉收入情況)。適用稅率分別為:營業稅5%,城建稅7%、教育費附加3%。
則當月應稅收入額為:500萬元+2500萬元=3000萬元
當月應交的稅金及附加為:應交營業稅=3000×5%=150萬元
應交城建稅=75×7%=10.5萬元
應交教育費附加=75×3%=2.25萬元
當月申報納稅合計金額為162.7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