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據文件規定,企業銷售貨物,事后因價格調整發生銷售折讓,購買方必須取得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折讓證明單,供貨企業才能作為開具紅字發票的合法依據。如購買方不向其主管稅務機關開具折讓證明單,供貨方自行調帳,是不符合法規規定的。對方少付的加工費,作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處理,可在營業外支出合計科目列支,
借:營業外支出
貸:應收賬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