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與B公司達成協議,A通過委托貸款借給B ,B以應收票據作質押物,合同約定:B 如到期不能償還即以應收票據全額償還。問題:1.此行為是否為債務重組?2.A 如何進行帳務處理?可以直接 借:應收票據 貸:短期投資 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