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存在這么一家甲公司,其股東分別為A公司和B公司,各占甲公司的50%的股權。由于政府政策方向的改變,導致
甲公司的業務量銳減,因此甲公司決定在今年年底進行注銷清算。根據2008年12月31日甲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來看,
甲公司在市中心擁有一幢樓,一共900平方米,當初購買的價格為6000元/平方米,賬面價值540萬元,累計折舊150萬元。
由于近幾年房價上升很大,該幢樓的公允價值據測算已經接近20000元/平方米,如果甲公司進行注銷清算的話,勢必會涉及該樓的處置問題。A公司的股東均為自然人股東,現在還存在另一家C公司,A公司與C公司的股東均為自然人股東且股東比例也相同,即A公司與C公司的股東完全相同且均為自然人。
在處置該樓的過程中,會涉及到大量的稅負,因此A公司想要我們籌劃出一個方案,使得在讓該樓從甲公司轉讓給C公司的過程中,稅負最低。
方案有二:
1.在甲公司注銷清算前,C公司就向甲公司購買該樓。(當然,這是最簡單,也最笨的方法)
2.甲公司注銷清算,然后將該樓劃給A公司,同時A公司向B公司補償價款。接著,A公司將所得到的樓劃給C公司。
現在我的問題是:
方案2中,如何操作才能使轉讓過程中稅負最低。
甲公司的業務量銳減,因此甲公司決定在今年年底進行注銷清算。根據2008年12月31日甲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來看,
甲公司在市中心擁有一幢樓,一共900平方米,當初購買的價格為6000元/平方米,賬面價值540萬元,累計折舊150萬元。
由于近幾年房價上升很大,該幢樓的公允價值據測算已經接近20000元/平方米,如果甲公司進行注銷清算的話,勢必會涉及該樓的處置問題。A公司的股東均為自然人股東,現在還存在另一家C公司,A公司與C公司的股東均為自然人股東且股東比例也相同,即A公司與C公司的股東完全相同且均為自然人。
在處置該樓的過程中,會涉及到大量的稅負,因此A公司想要我們籌劃出一個方案,使得在讓該樓從甲公司轉讓給C公司的過程中,稅負最低。
方案有二:
1.在甲公司注銷清算前,C公司就向甲公司購買該樓。(當然,這是最簡單,也最笨的方法)
2.甲公司注銷清算,然后將該樓劃給A公司,同時A公司向B公司補償價款。接著,A公司將所得到的樓劃給C公司。
現在我的問題是:
方案2中,如何操作才能使轉讓過程中稅負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