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務保密制度實施細則
1.會計憑證、賬薄、報表、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會計報告),經營意向、決策資料,財務安排、關系客戶資料、財務會議記錄,公司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證件、印章,會計數據、會計資料及其會計載體(包括計算機、稅控裝置及程序、電算化程序、備份文字數據的軟盤、光盤及移動硬盤等),財務設備等各種資源管理,均適用保密制度及本實施細則,未涉及事項依有關規定或參照本實施細則執行。
2.公司財務人員在其職責范圍內對本實施細則第二條所列各種資源享有不同職別相應的知情權和管理權。
3.各主管會計在其職責范圍內,按會計核算期準確及時地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薄、編制并報送各種報表、編寫財務會計報告,定期將其整理裝訂成冊進行臨時性保管,兩個會計年度后,各主管會計必須及時移交給會計檔案管理部門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在臨時保管期間,財務總監有權現場查閱和審查憑證、賬薄、報表及報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經財務總監批準的情況下出借或復印會計憑證、賬薄、報表及報告。
4.各財務人員及其負責人不得在未經公司主管領導同意的情況下將其掌握的經營意向、決策資料,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證件及會計載體等出借、出租或復印、拷貝給任何人使用。
1.會計憑證、賬薄、報表、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會計報告),經營意向、決策資料,財務安排、關系客戶資料、財務會議記錄,公司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證件、印章,會計數據、會計資料及其會計載體(包括計算機、稅控裝置及程序、電算化程序、備份文字數據的軟盤、光盤及移動硬盤等),財務設備等各種資源管理,均適用保密制度及本實施細則,未涉及事項依有關規定或參照本實施細則執行。
2.公司財務人員在其職責范圍內對本實施細則第二條所列各種資源享有不同職別相應的知情權和管理權。
3.各主管會計在其職責范圍內,按會計核算期準確及時地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薄、編制并報送各種報表、編寫財務會計報告,定期將其整理裝訂成冊進行臨時性保管,兩個會計年度后,各主管會計必須及時移交給會計檔案管理部門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在臨時保管期間,財務總監有權現場查閱和審查憑證、賬薄、報表及報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經財務總監批準的情況下出借或復印會計憑證、賬薄、報表及報告。
4.各財務人員及其負責人不得在未經公司主管領導同意的情況下將其掌握的經營意向、決策資料,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證件及會計載體等出借、出租或復印、拷貝給任何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