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除不允許使用增值稅發票的情況外,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中的視同銷售的情況下必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b.如果受贈者為一般納稅人,可以根據受贈者要求開具專用發票。
c.企業領用自產產品(即用于非應稅項目),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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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產產品視同銷售時按稅法規定需要交納所得稅的,應將該項經濟業務視同銷售獲得的利潤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據以繳納所得稅。在大陸,臺商公司向客戶贈送樣品的行為,應視同銷售,首先計算相應的所得(售價-成本價),其次在申報當期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時,應將樣品的所得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2.上海地區,在所得稅匯算清繳附表中之銷售(營業)收入第一部分為基本業務收入,第二部分為其它業務收入。其中第二部分中“6.自產、委托加工產品視同銷售的收入”就是指公司將材料、自產產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機構、捐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應作為收入處理,具體可對企業的“應付福利費、在建工程、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進行分析后填入。廣東地區目前申報表中暫無此項。
3.出口樣品可申請退稅
國稅發〔2000〕165號規定,出口企業報關出口的樣品、展品,如出口企業最終在境外將其銷售并收匯的,準予憑出口樣品、展品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聯)及其它規定的退稅憑證辦理退稅。
二、樣品稅務處理錯誤的風險
1.廣州國稅局稽查局負責人解析:企業將自產產品直接贈送給客戶作樣品,特別是用于抵扣各種費用,用于職工福利、職工自用等,未視同銷售計繳增值稅。在計算增值稅實務中被認定為偷稅,而非漏稅!
從法規層面來看,《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庇纱丝梢姡舳悇諜C關以公司偷逃增值稅來處理,稅務機關可以無限期追繳,于法有據。一般國稅稽查部門會依法對被查處公司作出了限期補繳增值稅及少繳稅款數倍罰款的處理決定。
三、樣品稅務處理錯誤的補救
在稅務機關未核查前,可就已入帳的樣品部分作以下調整:
a.增值稅方面
借:銷售費用——樣品費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將相關滯納金作營業外支出。
b.在申報當期企業所得稅時,應將贈品的所得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并對以前年度做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