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幾筆款,兩三年前是以公司名義轉出的,有的是往來款(掛在其他應收款了),有的是貨款(拿不回發票的那種掛在預付款了);而事實上這些往來款跟退貨款已經被老板私人收回來了,而會計一直不得知,目前仍然掛在賬上。
現在公司要求把事實上已收回的款平掉,不要掛賬了。請問下有誰知道要怎么把這個舊賬沖回來呢,要做什么樣的憑證呢?
還是做壞賬處理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