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
企業簽定的融資租賃合同是否要繳印花稅?
問題類型:
印花稅
問題回復: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國稅地[1988]30號)文件規定:關于對融資租賃合同的貼花問題。銀行及其金融機構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以融物方式達到融資目的的業務,實際上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因此,對融資租賃合同,可據合同所載的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