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
我公司擬受托對母公司下屬的另一家子公司進行托管,按協議約定,以子公司經營的稅后凈利潤做為我公司的托管收益,該子公司所得稅率與我公司一致,請問,我公司是否可以將該收益做為投資收益列賬,并予以所得稅前扣除?
問題類型:
企業所得稅
問題回復: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 你公司并沒有對另一子公司投資,因此取得的托管收入屬于服務性收入,不屬于投資收益,不可以享受免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