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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節稅妙招17
    陽光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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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節稅妙招17
    29-先分后賣納稅少
      公司投資一家企業占有60%的股權,該企業市場運作良好,公司幾年盈利,該60%的股權價值已經漲了不少,F在想轉讓股權,財務經理提議應該先把利潤分了再轉讓,這樣可以少繳稅,老板看不懂:分了再賣價錢自然下降,不分價錢高,為什么先分配就可以節稅呢?道理其實很簡單:先分配利潤,分了以后賣價下降,分回的利潤由于沒有地區差不存在補稅的情況,因此不需要就分回的利潤補稅。如果不分,轉讓價于當時投資價格之間的差額就是轉讓的投資收益中的一部分就是沒有分配的利潤。因此,先分配不用補稅,不分配就要繳稅,企業應該先分配比較有利。
      公司進行股權轉讓時一定要分析:應不應該先將利潤分配了?



    30-虛報虧損就偷稅?
      人非圣賢,孰能無過?做財務工作得也難免會出現差錯,平時收入核算、成本費用處理有差錯,等到稅務機關來檢查,發現差錯,影響到當年的利潤,就要承擔稅務責任。如果公司本身是虧損,收入、成本費用處理糾正以后,公司變為盈利,當年就屬于少繳稅,按律可以治個“偷稅”;如果糾正以后,公司還是虧損,沒有導致公司少繳稅,就不屬于“偷稅”,只是屬于“虛報計稅依據”,不能按偷稅論處。所以,少計收入、多計成本費用不一定就是偷稅。

    ip地址已設置保密
    2011/1/7 13: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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