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舉債經營可以充分利用資源
當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高于借貸利率時,舉債經營可以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這樣也能盡可能多地占用資源。
舉債經營的另一個好處稱為“稅收檔板兒”。各國的稅收法規都允許企業將債務利息在稅前扣除。假設某公司以自有的1億元作為流動資金,當年取得2000萬元稅前利潤、需交納所得稅660萬元,稅后凈利潤為1340萬元。如果該公司舉債1億用作流動資本,當年息稅前利潤達4000萬元,支付年息500萬元(產生165萬元的“稅務檔板兒”),需交納所得稅1155萬元,稅后凈利潤為2345萬元。
但舉債經營也增加了企業經營的風險,一旦企業通過舉債獲得的資金所創造的利潤連債務成本也負擔不了,企業就會面臨相當大的還款壓力,甚至被逼破產。還看上面的例子,如果因市場變化公司本年沒有利潤,如果年初舉債1億元就不得不償付500萬元利潤。所以,一般公司都會將資產負債率控制在50%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