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廣告費用
1、審核月度資金計劃
每月28日根據預付賬款、策劃部廣告投入付款計劃及廣告合同的執行情況——→審核策劃部下月資金使用計劃——→匯總資金計劃——→報財務部長審批
2、審核付款
(1)根據月度資金計劃核查付款項目——→審核廣告合同、發票、照片等——→審核“付款審批單”審批手續是否完備——→登記資金計劃——→出納崗付款
(2)簽收出納崗傳來的“付款審批單”及銀行付款憑證等——→編制記賬憑證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在相應的廣告合同上登記付款金額、日期及憑證編號——→傳主管崗復核
注:(1)首次付款時,需留存一份合同復印件。
(2)付款金額計劃內10萬元以下的,直接傳出納崗付款,計劃內10萬元以上或計劃外款項須經財務部長或財務總監批準。
(3)支付廣告款時須憑發票,并審核第(4)項下列附件后方右辦理,即編制憑證,除發票開出有困難的預付款除外。
(4)媒體廣告須審核發票、報樣及監播單等;戶外廣告(車體、墻體、廣告牌等)須審核發票照片等;宣傳品、禮品須審核發票、入庫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