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審核倉庫明細賬
1、收料
(1)入庫
定期審核倉庫原輔材料明細賬——→核查所登記入庫材料數量、單價、金額——→抽出收料單第②聯(材料稽核聯)——→錄入微機收入模塊——→按賬本分類以備與采購員傳來的第④報賬聯副聯配單
注:以上倉庫明細賬涉及原料庫、包裝庫、低耗庫、自制半成品庫及塑成品庫等五大類庫包含的所有明細賬。
(2)配單
月末將收料單第②聯與第④聯副聯一一配對——→清查貨已到但發票未到情況——→憑未配上的第②聯編制記賬憑證
借: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各二級科目
貸:應付賬款——材料暫估 ——→傳主管崗復核并督促采購員報賬——→下月初用紅字沖回此憑證——→當月末憑未配上的第②聯收料單重新掛賬
注:(1)未配上的第②聯收料單為倉庫已驗收入庫,但采購員還未到財務部報賬,此時財務上按收料單金額暫作入庫處理,以便與倉庫賬保持一致。
(2)未配上的第④聯為材料已入庫,且已收到發票,但倉庫未記賬,這種情況只有在倉庫與財務扎賬時間不一致時才存在,如有其他差異應及時查明原因。
(3)暫估入庫
材料驗收合格達到可發放狀態,采購員須開具收料單,數量金額須填寫完整,經倉庫保管員簽字后,材料方可發放。在發票未到、價格暫時無法確定時,先由采購員按合同價、最近歷史價或市價等估價填寫在收料單上,待收到發票后,如暫估價與實際價不一致,采購員按發票金額補填藍字或紅字收料單調整原收料單,經倉庫保管員簽字,將第②聯留倉庫記賬,第③④聯與估價收料單第③④聯一并附在發票后報賬,保證發票和所附收料單金額之和一致。
2、計算加權平均價格
材料加權平均單價=本期收貨金額+期初結余金額 ,為本期材料發出單價。
本期收貨數量+期初結余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