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利潤分配的內容和程序:
一、利潤分配的內容 (一)盈余公積 盈余公積是企業在稅后利潤中計提的用于增強企業物質后備、防備不測事件的資金。盈余公積包括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
盈余公積兩種。 (二)法定公益金 法定公益金是 2006年4月份已停止提取
(三)向股東分配利潤 企業向股東分配利潤(公司制企業為向股東分配股利),又稱分配紅利,是利潤分配的主要階段。企業在彌補虧損、提
取盈余公積和公益金后才能向股東分配利潤。
二、利潤分配的程序 (一)彌補虧損 (二)按照稅法規定,企業虧損在一定年限內可用稅前利潤抵補,超過規定的年限,就只能用稅后利潤抵補。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三)提取法定公益金 [已取消提取] (四)支付優先股股利 (五)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 (六)支付普通股股利
分錄: 計提時 借:本年利潤或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法定盈余公積 貸:利潤分配-支付優先股股利 貸:利潤分配-任意盈余公積金 貸:利潤分配-支付普通股股利 發放時 借:上利潤分配-支付優先股股利 借:利潤分配-支付普通股股利 貸: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貸:現金或其他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