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肥市政府《關于公布市本級行政許可和非許可的行政審批項目及實施主體的通知》(合政[2006]39號)精神,我局行政許可項目為:會計從業資格審批,設定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會計從業資格證辦理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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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條件
根據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5]315)文件規定,申請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三科**合格。
2、申請人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下同)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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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申報材料
1、有效期內的會計從業資格**成績合格證明;
2、初級會計電算化證書或珠算五級證書;
3、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畢業證書;
4、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5、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證件彩照兩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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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1、申請人憑相關證件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縣區所屬單位的直接到當地財政局領表**;
2、申請人如實填寫申請表,有工作單位的必須加蓋單位公章;
3、申請人將申請表和申報材料交**工作人員審核;
4、**工作人員向申請人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書(受理的同時交納制證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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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登記
持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之日起90日內,填寫注冊登記表,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合肥市行政服務中心財政局窗口辦理注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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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轉登記
1、外地市會計人員辦理調入,須到原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管理部門辦理調出手續,并自辦理調出手續之日起90日內,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登記表、會計人員信息軟盤、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證和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證明到中心窗口辦理調入手續。
2、會計人員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調出,須憑調往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中心窗口辦理調出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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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登記
持證人員的學歷或學位、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等內容發生變更的,可以填寫變更登記表并持相關有效證明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中心窗口辦理從業檔案信息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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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教育
持證人員應當按照規定,接受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組織或認可的繼續教育,提高業務素質和會計職業道德水平。持證人員每年參加繼續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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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項
1、持證人員應妥善保管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如有遺失的,申請人需在指定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向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所屬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提交書面遺失情況報告及補辦申請。
2、根據皖價費[2004]119號文件規定,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每本收取工本費10元。
3、上述涉及申請登記表格可從(http://www.hfcz.gov.cn/)網站下載。
4、辦理承諾時限為10個工作日。
5、辦理地點:政務文化新區政務中心三區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財政局窗口辦公(東流路100號)。聯系電話:3538850
3538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