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登記工作,現將對視同完成當年的繼續教育學時的會計從業人員進行登記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視同完成當年繼續教育學時辦理登記需攜帶以下證件: 1、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 2、會計繼續教育證書原件 3、身份證原件 二、視同完成當年繼續教育學時的條件及辦理 1、年度內完成一項市級以上(含市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或會計學術組織認可的會計專業課題研究或在省部級以上(含省級)經濟類刊物發表一篇會計類論文。 需提供經濟刊物原件,可由會計人員個人前來辦理。 2、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國家承認的會計、財務管理、注冊會計師、審計、統計等專業學歷教育,當年所學財經類科目考核成績全部合格。 需提供當年所學財經類科目考核成績全部合格證明,可由會計人員所在學;驅W院統一組織前來辦理。 3、通過本年度審計、統計、經濟專業技術資格、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稅務師**,或通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注冊會計師**中任何一個科目。 需提供當年**成績合格證明,可由會計人員所在單位組織或會計人員個人前來辦理。 4、參加市縣以上財政部門組織的會計知識競賽獲獎者。獲獎前三名的,可視同完成一個周期的繼續教育學時。 需提供獲獎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可由會計人員所在單位組織或會計人員個人前來辦理。 三、辦理地點:發證機關會計管理機構,其中市直人員到合肥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財政局窗口辦理(不包含省直在肥單位、中央駐皖在肥單位人員)。
在灌水中學習,在學習中成長,謝謝你的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