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船稅法實施滿月中小排量汽車受益多 |
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車船稅法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一個多月來,占乘用車總量87%左右的小排量乘用車稅額標準下降,成為本次車船稅立法改革的受益主體。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從各地公布的稅額標準來看,與原來按照車船稅暫行條例規定的稅額標準相比,排氣量1.6升(含)以下乘用車的稅負下降較多,排氣量1.6—2.0升(含)乘用車稅負基本保持不變。發動機排氣量在1.0升(含)以下的乘用車,稅額標準全國平均下降了29.76%。全年可減輕該類乘用車車主的負擔超過8億元。發動機排氣量在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乘用車,稅額標準全國平均下降了16.89%。全年可減輕該類乘用車車主的負擔近20億元;發動機排氣量在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乘用車,全國平均稅額標準基本保持了原稅負水平。 各地在降低中小排氣量乘用車稅負的同時,強化了對大排氣量乘用車的稅收調節,體現了國家促進節能減排和保護環境的政策導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