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購買高爾夫球會員卡招待客戶使用,繳納的會員費是否可在稅前扣除?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支付的高爾夫球會員費,如果是滿足公司管理人員日常休閑娛樂,屬于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支出,應由職工個人負擔,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如果確屬于用來聯系業務招待客戶使用的,可作為業務招待費處理,并按照稅收規定扣除。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支付的高爾夫球會員費,如果是滿足公司管理人員日常休閑娛樂,屬于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支出,應由職工個人負擔,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如果確屬于用來聯系業務招待客戶使用的,可作為業務招待費處理,并按照稅收規定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