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職工私人車輛無償提供給企業使 用,請問汽油費和保險費是否可以在稅前扣 除? 答: 根據 《企業所得稅法》 第八條規定,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 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 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職工將私人車輛提供給企業使用, 企業應遵循市場經濟規律,按照獨立交易原 則支付合理的租賃費,憑合法有效憑據準予 稅前扣除。企業為職工報銷或支付的汽油 費、汽油補貼應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范疇, 并按稅收規定扣除。對應由個人承擔的車輛 購置稅、折舊費以及車輛保險費等不得稅前 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