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待遇,應適用于具備建賬核算自身應納稅所得額條件的企業,按照《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國稅發[2008]30號)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在不具備準確核算應納稅所得額條件前,暫不適用小型微利企業適用稅率!逼浯,小型微利企業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薄敦斦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4號)規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第三,小型微利企業需準備的材料:小型微利企業適用低稅率所得稅優惠政策屬于事后備查項目。需準備資料如下:1、企業當年度每月從業人數的證明文件,如職工花名冊,工資表等;2、當年度每月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3、當年度年度所得稅申報表;4、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請貴單位按照上述規定進行稅務處理。